因为替别人打了几次电话,却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现年24岁的女孩王二娟(化名)事后才幡然悔悟,有时候帮人打打电话也会构成犯罪,别人的忙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帮的。
前段时间,一个叫毛合建的熟人找到王二娟,告诉她原郑州市农业开发办公室某主任未给自己办成事为由,打算以该主任有受贿问题进行要挟,欲向该主任索要现金3万元。二人经过商量后,由毛写出举报信让王二娟抄写后投递,后来又在毛合建的指使下,王二娟又多次打电话给该主任,向其索要现金。在被害人报案后,二人再次打电话敲诈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二娟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是由于被害人的及时报案,二人的犯罪行为才未能得逞,同时王二娟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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