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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节前对廉政建设做出规定

打好“预防针” 严防“节日病”

  发布时间:2004-09-29 11:35:50


    双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有效地防止以相互祝贺节日为名相互送礼、吃请、参与赌博等“节日病”的发生,荥阳法院近日就“双节”期间加强廉政建设做出规定。

    该规定明确要求各庭室认真抓好四项治理工作,一是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干警及其配偶、子女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贵重物品;二是严禁干警在节日期间参与赌博;三是要求加强对公车管理,严禁十一期间利用公车到旅游区游玩或办理婚丧嫁娶等私人活动;四是严禁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接受下属或有关单位个人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廉政保证金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收其廉洁自律保证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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