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疲劳驾驶,酿成车祸,致使自己的亲舅舅死亡,河南省通许县农民刘某被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6月8日12时左右, 劳累了一天的刘某驾驶自家购买的三轮农用运输车,与舅舅一起,从焦作出发,准备拉着货物往家赶。为了能够尽早赶回家中,刘某在严重缺乏睡眠,中午又没有吃饭的状态下,以六档的速度(该车共七档)驾驶三轮车近两小时,14时30分左右,刘某沿107国道由北向南行使,行至河南省佛教协会附近时,与道路西侧隔离花坛护栏相撞,事发当时,刘某的舅舅赵某坐在刘某的右侧,三轮车头撞在护栏上的同时,赵某的下肢被挤压在驾驶室的操作台下,致使赵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对该其重大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事故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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