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法律语言学研究会简介
国际法律语言学研究会(The 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Linguistic Law-
IALL)于1984年9月成立,是一个由法学家、语言学家、社会学家和来自全球有志于研究法律与语言--特别是比较语言法--的专家学者组成。研究会成立时,由100名成员。“比较语言法” (Comparative Linguistic Law)一词,指的是与语言法、法律语言和作为基本权利的语言权密切相关的法律和语言学规范。
研究会每两年单独或与其他组织一起举办一次法律与语言国际学术讨论会。国际学术讨论会同时也是研究会的常务会议。研究会的决议来自大家的共同决定。研究会的工作语言是英语、法语和国际会议举行地的国家或地区的语言,以及与会多数代表同意的其他任何一种语言。研究会致力于推进相关语言学、法学研究和学术论著的出版发行,鼓励学术交流和各种学术活动(如演讲、专题研讨会、课程讲授、研讨会等)的进行。研究会同时为关心法律与语言问题的个人和组织提供咨询。
研究会目前有来自世界各地的500名专家学者。新增成员由秘书长和10名以上现任会员推荐、全体成员投票通过而产生。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成员可以成立分会。尊重研究会章程和总部指导的分会,将被认可。每个分会不得少于10人。分会至少一年要到总部或书面向总部汇报工作一次。
历届国际学术研讨会简介:
第一届国际学术讨论会(主题:法律与语言)于1988年4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的魁北克大学举行。会刊于1989年出版。
第二届国际学术讨论会(主题:多语种情况下的法律与语言)于1990年2月在香港City Polytechnic University大学举行。部分在会议上发表的论文于1994年汇编出版。
第三届国际学术讨论会(主题:法律、语言与平等)于1992年4月在南非比勒陀利亚人类科学研究会和比勒陀利亚大学举行。会刊于1993年出版。
第四届国际学术讨论会(主题:法律与教学语言)于1994年9月在瑞士富里伯格城(Fribourg) 富里伯格大学举行。会刊于2001年出版。
第五届国际学术讨论会(主题:法律、语言与本土化)于1996年4月在古巴哈瓦那举行。会刊已被刻录为光盘。
第六届国际学术讨论会(主题:法律、语言与多语种城市)于1998年9月在芬兰瓦萨瓦萨举行。会刊于1999年出版。
第七届国际学术讨论会(主题:法律与语言—人民的语言和国家的语言)于2000年6月在波多黎各举行(合办)。会刊于2002年出版。
第八届国际学术讨论会(主题:法律与语言—语言政策的理论与实践)于2002年5月在罗马尼亚雅士举行(与Mihail Koglniceanu大学合办)。会刊于2003年出版。
第九届国际学术讨论会(主题:法律、语言与语言的多样化)于2004年9月在中国北京举行(与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合办)。
二、研讨会议程
第九届国际法律与语言学术讨论会暨中国第二届语言与法律学术研讨会于2004年9月15-18日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本次会议的工作语言为汉语、英语和法语,大会提供同声翻译服务。
9月15日上午的开幕式,由中国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所长李宇明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桂琳教授致开幕词,国际法律与语言研究会秘书长图里博士和中国语言学会会长侯精一教授分别致词,并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副所长姚喜双教授宣读了教育部副部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司法部副部长、法学会会长、北京大学汉语中心主任等的贺信。
开幕式后,语言教师国际联合会主席丹尼斯·古宁罕姆教授(Prof. Denis Cunningham)、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周庆生教授分别代表国际、国内专家学者做了题为 “Linguistic Supremacy, Rights and Death: Challenge for an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语言霸权、权利与死亡:对国际联盟的挑战》)和《西藏新疆语言法规比较》的大会学术代表发言。
9月15日下午、16日全天为小组讨论时间。与会代表分别参加了中、英和中、法两个小组的发言和讨论。
9月17日上午为大会学术代表发言。来自香港城市大学语言咨询中心的邹嘉彦教授做了题为《在香港落实双语法律的语言工程挑战》的发言;加拿大官方语言委员会专员迪阿妮·亚当夫人(Dyane Adam)做了题为“Duakite Linguistique et Diversite
au Canada: une Conjugaison de Droits Territoriaux et Individuals”(《加拿大双语及文化多样性:领土法和个人法的结合》)的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主任王洁教授做了题为《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法庭双语情况考察》的发言;西北政法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的刘愫贞教授做了题为《论法律语言的多样性》的发言。
大会学术代表发言之后,是大会闭幕式。闭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主持。中国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教授和国际法律与语言研究会秘书长图里博士分别做了大会总结。各方对大会在中国的圆满召开表示祝贺,并对会议取得的成果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我省郑州中级法院赵建伟审判员、二七区法院马梅岚院长分别作为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代表应邀参加了这次学术研讨会,并分别参加了中英、中法小组的全部学术讨论活动。赵建伟法官做了《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其专用物品上不应有英文标示》的小组发言,并在发言后回答了中外代表的提问。会议期间赵建伟法官还作为中级法院的代表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的采访,就法官语言学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三、研讨会成果综述
本届研讨会共有来自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瑞士、爱尔兰、芬兰、澳大利亚、阿塞拜疆、科威特、以色列、南非、摩洛哥、加拿大、美国、巴西、墨西哥等国家的外国专家学者29人和来自国内从事法律、语言学研究的专家学者70人参加。会前共收到论文或论文提纲近100篇。个别代表虽没有在会前提交论文,但仍在小组发言和讨论中宣读了自己的论文。
这次国际研讨会的主题是法律、语言与语言的多样性,所以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多数围绕这一主题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阐述自己的观点或介绍本国的立法、司法和现实生活中与法律语言相关的情况。他们的着眼点主要在于多民族语言并存、小语种保护、多语种国家各种语言的法律地位、语言作为文化遗产的世界性保护问题等,是从语言权作为人权一项重要内容来研究和看待问题的。研讨会受到的此类论文为多数。
来自国内的专家学者多关注于我国法律语言学的学科建设和发展、法律和司法人员语言的研究等,论文多为此方面的内容。国外的部分专家学者在这方面也有论述。
这次会议论文中还有关于法律语言翻译方面问题研究的论文和语言学技术层面的论文出现。
注:
资料来源:研讨会《论文提纲汇编》、国际法律与语言研究会秘书长图里博士(Pr. Dr. Joserh-G. Turi)在第九届国际研讨会上的书面发言稿、会议《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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