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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知存单密码 儿媳状告公公

  发布时间:2004-09-20 08:59:55


    9月17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告知存单密码纠纷案。经主审法官主持调解,原告李红与被告张万当庭达成协议:张万在接到法院调解书的同时,必须将存入孙女名下的6万元存单密码告知李红,李红则继续保存这张存单。

    家住该市大冶镇西施村的李红,1999年10月与本村青年张伟登记结婚。一年后生育一女,取名艳丽。此后,一家三口倒也美满幸福。岂料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04年3月31日,张伟在矿井下作业时,不幸遇难身亡。矿方给予补偿后,张伟的妻子李红与公公张万协商,将其中的6万元赔偿金存于女儿艳丽名下,存单由李红自己保存,密码则由公公张万掌管。两个月后,李红由于抚养女儿需要花钱,便向公公张万求取6万元存单密码。但张万唯恐李红怀有外心,拒不说出这张存单密码。李红万般无奈,遂以张万侵犯其财产监护权为由,将公公张万告上了法庭,请求依法公断。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主审法官讲法明理,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上述协议。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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