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体现人民法院司法公正的良好形象,自8月10日起至9月15日止,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按照“谁主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自查与互查的方法,对今年以来已审(执)结的2514份诉讼裁判文书和94份执行异议法律文书进行了全面评查。
经查裁判文书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文书排版、字体不统一,不规范;存在着错字、别字、漏字、多字的现象;标点符号适用不当;文书印章加盖不规范、不清晰,不严肃、不庄重;文书中出现校对章; 部分文书案由的确定不够规范;对诉辩意见归纳的不准确,裁决理由说理性较差; 对原告申请撤诉的案件制作准许撤诉的口头裁定笔录中,对撤诉理由、原因等反映不够具体明确。执行裁判文书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异议成立的,审查后制作裁判文书,不成立的不制作文书,等等。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该院在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努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一、强化干警业务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审判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 二、把好文书制作关和出口关,加强文书校对工作。每份法律文书都要先后经过书记员、主审法官的校对、审核,送达裁判文书时,要向当事人全文宣读,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别字现象。三、严格按照文书规范要求,制作裁判文书,注重判决书的说理,在认定事实,分析采信证据,叙述法理等方面,要改变过去事实高度概括,证据不加分析,判决不讲“理”的作法。四、适时邀请大专院校语文老师、法学教授就语法修辞、文书制作等进行专题授课,提高司法文书制作水平。五、建立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机制,实行动态管理,静态考评,凡发现文书存在质量问题,根据问题大小,在院内予以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并给予责任人适当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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