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4日巩义市委召开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行动动员大会之后,巩义法院执行局立即召开全体干警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对集中执行活动进行了明确分工和周密部署。并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由法警大队抽调一个中队的警力配合集中执行行动,集中优势兵力,采取得力措施,对那些具备履行能力而不积极履行法院判决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强制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巩义市新兴城市信用社申请执行巩义市桑塔纳维修中心的五起贷款纠纷案件,巩义市人民法院(1998)巩经初字第829、830、834、835、838号调解书均已发生法律效力,五起案件总标的额210万元,近年来由于该中心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几乎处于瘫痪状态。巩义法院于1998年9月12日对被执行人抵押贷款的房产及土地予以查封,而该单位部分职工和当地老百姓强占已经查封的财产并承租给其他人,并鼓动承租户拒不搬迁抗拒法院的执行。法院对查封的财产依法予以拍卖,但由于被执行人和承租户的种种阻挠,使已经拍卖成交的标的物无法交付竞买人,致使该案件长期无法执结。
执行积案行动动员大会之后,巩义法院执行局决心啃下这五起“骨头案”。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执行局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周密的预案,经院党组同意,决定在拍卖该中心财产的款项中,退还一部分用于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执行局在行动前两次张贴公告,责令房产占有人限期搬离,执行法官又十多次逐门逐户的作承租人的思想工作,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使大部分职工自愿搬离,但仍有五户拒不搬迁,执行工作又一次陷入困境。
针对这种情况,该院向巩义市市集中执行行动指挥部汇报之后,决定对其强制执行,以维护法律的尊严。7月22日下午一点,执行法官、法警等四十余名执行人员前往巩义市桑塔纳维修中心执行,承租户李某见势不妙想锁门溜之,由于其在该中心停放着四辆大型铲车,执行法官让其交出铲车和房门钥匙,李某不但不交反而大吵大闹阻止执行,被当场拘留,并强制其打开所占的房屋,将所有物品搬到了指定地点。之后,执行法官又将另一对抗执行住户的200多方木材从执行现场搬离,其他几户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表示愿意主动搬迁,配合法院执行。该案的强制执行一直持续到晚上八点多才全部结束,全体参与执行人员滴水未进,将现场清理完毕后交付给竞买人,使这五起沉积六年的“骨头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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