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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坟被毁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发布时间:2004-09-10 10:55:48


编辑同志:

    我的爷爷与陈某的父亲葬在同一山头上,两坟相隔不到5米。陈某认为我家的祖坟“风水”好,“克”了他家的“风水”,便于清明期间将我家的祖坟挖毁,使我爷爷的尸骨暴露在外,其行为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请问,我可以要求陈某精神损害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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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余:

    精神损害赔偿,指加害人因其侵权行为引起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2月26日下发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的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中第8条还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一般不予支持;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风水”是一种封建迷信的东西,争“风水”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

    陈某为争所谓的“风水”而挖毁了你家的祖坟,将你爷爷的尸骨暴露在外,其行为属于“以违反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的行为,如果你起诉到法院要求陈某赔偿精神损失费,法院会依法受理。但只有当法院认定陈某的行为给你造成了“严重后果”,才会判令其赔偿你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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