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如今,男女未婚同居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出现的非婚生子女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请问:法律是怎样规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的?
心月
心月同志: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的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这一规定强调了生父、生母对非婚生子女经济上、生活上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拒绝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不负担非婚生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付生活费和教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