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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出租丢失货物 公司的哥连带赔偿

  发布时间:2004-09-07 10:46:56


    乘坐出租车时货物丢失,司机是否有责任?该不该赔偿?昨日,郑州市中级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此类案件,出租车司机被判与失主各负一半责任,出租车公司连带赔偿。

    去年11月23日下午,河南某通讯公司的工作人员邢宏伟、张玉恒携带4箱货物乘坐由孟焕荣驾驶的出租车。孟将出租车的后备箱打开,待邢 、张将4箱货物装进后,将后备箱盖盖上,但没有上锁。邢 、张二人上车后,孟关其驾驶座车门时,车门碰到一男子。双方发生简短争执 ,该男子离开,孟即开车 。在行驶有30米左右时,另一辆出租车追上前来,告知孟其车上的货物被人掂走。孟随即停车,邢 、张二人发现丢了一货箱,遂报警。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刑侦大队第三中队受理了该案,核查剩下3箱货物均为诺基亚2100型手机。

    双方为赔偿一事对簿公堂。一审法院以原告河南某通讯公司称丢失的是1箱装有全新20部手机的证据不足,而驳回其诉讼请求。河南某通讯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昨日,郑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判,出租车司机孟焕荣十日内赔偿河南某通讯公司8500元,其所在的出租车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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