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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网友蓄意盗窃 无知少女家被偷光

  发布时间:2004-09-02 17:30:02


    少女张某喜欢上网交友,在一次上网聊天中认识了网名“小狼”的被告人李彦杰。被告人李彦杰从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来到郑州后,因为没有工作,张某便让其借宿于自己在本市孙八砦东一街61号的租房处。可谁知被告人李彦杰竟然导演了一出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可怜的少女张某竟被其偷的家当全无。9月1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李彦杰因为盗窃罪而被判处拘役四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15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月26日12时许,被告人李彦杰在本市孙八砦东一街61号其与张某合租房内,趁张某睡觉之机,将张某的波导女人星F1十型手机(价值1100元)盗走,后以780元销赃;2004年1月27日18日许,被告人李彦杰又伙同郭耀(另案处理)趁被害人张某不在家之机,将屋内的被子、褥子、电饭锅、床罩等物品盗走,价值310元。2004年4月10日公安人员接被害人报警将被告人李彦杰抓获。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彦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李彦杰拘役四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1500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李彦杰退赔被害人张某1100元。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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