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养儿防老”,可被告徐红军却趁老父病重之际,将其父亲辛辛苦苦存下来的99800元存款取走。9月2日,荥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返还其父亲现金99800元,并承担本案的受理费。
现年71岁的徐老汉是荥阳市豫龙镇人,膝下有两儿一女。经过多年的辛苦劳动,徐老汉在豫龙镇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存了99800元的血汗钱。2004年2月,徐老汉突发脑血栓,病情十分危急,就在他住院治疗期间,他的二儿子徐红军关心的不是他父亲的病情,而是盯到了徐老汉的9万多元存款上。同年2月23日,徐红军从家中翻出父亲的身份证和存款单,将徐老汉的99800元存款全部取走。没想到,经过治疗,徐老汉的病情明显好转,当徐老汉出院得知此事后气愤不已,多次向他的二儿子讨要这笔存款,而徐红军却拒绝将此款还给他的父亲,无奈之下,徐老汉一纸诉状将他的亲生儿子告上法庭。
荥阳市人民法院城关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徐红军未经原告同意将存款私自取出占为己有,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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