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院每年审理的案件有几千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到95%,实现零上访其实很难;婚姻家庭纠纷,尤其是离婚案件往往是矛盾十分激化才诉到法院,要调解结案难度很大,而调解率达到40%,无超审限,并且综合结案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就更难了。但是,河南省新郑市法院城关女子法庭就实现了这两个目标。该庭从1997年10月成立到2003年底,共审结案件2994件,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去年更是达到了创记录的98.1%,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675件,调解结案247件,占此类案件的41%。该庭连续六年无错案、无上访案、无超审限,实现了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走进城关女子法庭,有三点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一是门口整齐悬挂的奖牌。全国妇联、河南省妇联授予的“巾帼文明示范岗”,河南省高院授予的“争创四最法庭先进集体”,两次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奖牌,郑州市“三八红旗单位”……十几块奖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展示着女子法庭的不平凡历程。二是女子法庭的法官。13名干练的女同志组成了一个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集体,显现出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气。三是法庭整洁有序的环境和女法官热情文明的言行在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司法文明气息。许多原本情绪激动、火气十足的当事人在这春风化雨的和谐氛围里慢慢地变得祥和平静,最终化解了矛盾满意离去。
“庭前精调解”是女子法庭处理案件的一个原则。她们充分发挥女同志细心、耐心、热情、容易和人沟通的特点,接手案件后即征询当事人对调解的意愿,针对矛盾的症结讲法律讲人情讲事理,尽量化解矛盾。去年4月的一天,法庭刚上班,一群人就拥了进来大吵大闹,还险些打到一起。原来陈某因与其夫岳某感情不和,回娘家住了几个月,双方家庭也因此几次发生争吵撕打,陈某一气之下诉到法院。岳某及家人认为陈某让他丢尽了脸面,扬言要毁了她一家,双方矛盾十分激化。了解案情后,庭长孙书灵安排法官分头做工作,从两人的感情基础、孩子的成长、社会影响以及离婚对双方今后生活的影响等方面耐心地说服劝导,并严肃地指出岳某采取极端手段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细心深入的调解,终于使双方相互谅解,和好撤诉,挽救了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
“庭后阐法理”是女子法庭化解矛盾的又一项举措。案件调解不成就要尽快判决,但有时虽然法院的判决公正合法,当事人就是不服、不理解,并提出上诉,而对这类案件,二审法院往往是维持一审判决。这样一来,上诉一方面不利于矛盾尽快解决,另一方面也在无形中增加了诉讼成本,造成当事人诉累。针对这种情况,女子法庭的法官对当事人不理解、不服判的案件,审结后不是一宣判就结案了事,而是针对案情,结合法律规定,进行耐心的讲解,让当事人明白自已输在哪里,蠃在何处,进而消除怨气,服判息诉。几年来,约有近50起案件经过她们庭后耐心深入的分析讲解,当事人放弃了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去年10月,新村镇的刘某到法院起诉王某欠其3000元钱,称因双方是亲戚,王某未打欠条。王某承认借过钱,但是已经还过了,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因刘某证据不足,法庭调解不成只能判其败诉。刘某很委屈,十分不理解,情绪激动地表示不上诉就上访。考虑到他家庭困难,一上诉又得花费不少钱,而且他确实没有证据,官司很难打赢,于是办案法官耐心地给刘某讲解有关证据的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办案原则,使他明白举不出证据的后果,刘某最后放弃了上诉和上访。一个社会不稳定因素在女子法庭法官春雨润物般周到细致的工作中又得到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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