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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审结《皇宫宝贝》侵犯著作权案

  发布时间:2004-09-01 15:57:06


    提起《皇宫宝贝》和《风云必胜》这两部曾经在电视台黄金时段热播的电视剧,人们并不陌生,然而这两部电视剧却被个别不法分子盯上,变成了他们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5月17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曾耗时一年之久,影响面波及四个省市的陈志君侵犯著作权案,一审判决陈志君侵犯著作权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02年9月,陈志君在没有到工商、税务、文化等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情况下,伙同李春玲(在逃)套印河南人民广告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冒用该公司工商注册号,私该印章,以“河南省经典影视文化传播公司”的名义开始与各地电视台联系,非法进行电视剧发行、广告等业务。2003年1月,陈志君从长春百花影视公司买到了《皇宫宝贝》的录像带,在没有得到该剧和《风云必胜》的版权及相关授权的情况下,复制、盗版该二部电视剧录像带,向河南省各地市的电视台发行,以出让两电视剧播映权名义骗取电视台每集2分钟的加片广告,然后到处拉广告,收取广告费共计117000元。

    金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志君以营利为目的,无视国法,为获不法利益,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生其制作的音像制品,肆意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罪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陈志君所犯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事实、违法所得数额、认罪态度较好及有一定的悔罪表现等综合情况,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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