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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坐牢妻子绝望 起诉离婚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04-09-01 15:43:12


    丈夫被判刑,妻子要离婚。近日,原告尹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尹某、王某1986年在郑州某拖拉机厂工作时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1989年9月25日登记结婚。1991年4月23日生一女孩。1991年9月,被告王兰生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长期潜逃在外,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1997年8月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现在监狱服刑。被告王某生性粗暴,办事不计后果,被告的行为严重地伤害了原、被告之间的感情,致使原告尹某对今后的生活失去信心,提出与被告王某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尹某、被告王某虽然是自由恋爱,有较为深厚的感情基础。但被告在双方婚后不久,即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长期潜逃,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的行为已严重地伤害了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致使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应予准许。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准予原告尹艳芳与王兰生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抚育费由原告承担。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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