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师新庄30户自建房屋的村民代表来到了郑州中院民二庭,他们将一面“人民公仆、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庭长崔海霞手里。
这30户村民因自建的房屋与沟赵办事处的协议发生纠纷,村民师利洲起诉沟赵办事处到高新区法院,判决仅支持了师利洲的部分诉讼请求。师利洲不服,向郑州中院提起上诉,郑州中院民二庭受理此案后,经认真审查案件材料,询问当事人,调查核实证人证言等大量工作,于8月20日及时审结此案并做出判决,撤销了原判,改判完全支持师利洲的诉讼请求。
因该案涉及到30户自建房村民的利益,审理直接影响到当地的社会稳定,在审理过程中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也批转了这30户村民代表的信函反映,该案的及时审结明确了新房建设补助费和新房建设押金的最终归属,解决了影响到当地社会稳定的不良因素,起到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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