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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无执业资格 揽案骗财一万

  发布时间:2004-08-26 09:16:16


    新郑法院受理一起冒充律师诈骗案。8月25日,因不具备执业资格,在一家法律服务所冒充律师包揽案件,骗取当事人案件代理费的新郑市无业人员敬长庚,被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7月至2003年10月,被告人敬长庚在不具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新郑市城镇法律服务所冒充律师包揽案件,先后三次骗取当事人代理费1050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敬长庚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实习生/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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