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04年7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共收527件,结案749件,结案比收案多42%,比去年同期多结案168件,达到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为了认真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采取各项积极措施,推进执行改革,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扭转“执行难”。2004年1月至7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共收527件,结案749件,结案比收案多42%,比去年同期多结案168件,实现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中原区法院执行局成立后,为了加强执行力量,执行干警由过去的10名增至19名,其中执行员17名,书记员2名,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为了适应新时期执行工作,中原区法院执行局不断建章立制,加大改革力度,做到执行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首先,规范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现了执裁分离,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该院先后制定了《执行局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制度》、《执行款物管理办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实施细则》、《执行异议听证制度》。为了减少积案,中原法院执行局大胆创新,尝试制订了《执行申请权备案登记和查证规则》,将案件执行划分为查证和执行两个阶段。经查证,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及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能够和解的,依法办理和解;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发放债权凭证,大大减少了案件的积压。案件与去年同期收案907件相比,少收案380件,大大压缩了执行员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具体执行措施方面,中原法院执行局讲究执行艺术,采取媒体曝光、悬赏执行、审计执行、限制出境、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方式督促执行。该院在执行郑州长城房屋开发公司案件中,因未查到长城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便及时给被执行人长城公司送达了限制高消费通知书,同时向公众、媒体发出限制高消费监督函,迫于压力,长城公司主动找到申请人协商,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了增加执行透明度,该院执行局将每个执行人员的联系方式向公众公开,当事人或案外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或其可供执行财产,可随时与执行人员联系,保证了被执行人或可供执行财产得到及时控制。今年6月17日中午13:30分,天上下着小雨,一申请人在本市工人路上发现被执行人的车辆,当即拨通执行员张宏宇的手机并讲明情况,不到15分钟,执行局三大队5名执行干警到现场,将被执行人的本田汽车予以扣押。不到三天,被执行人将26万元的执行款交到法院,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典型案件、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中原法院执行局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协、政府的支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和监督执行;需采取大规模执行的,争取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局和其他部门的配合;对聚众、暴力对抗执行的,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罚款、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在执行中涉及犯罪的,该院执行局及时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沟通,依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截止到7月,因涉执犯罪被移送到公安机关处理的共有3件,对“赖帐户”起到震慑作用,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捍卫法律尊严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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