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法院为了把“公正司法树形象,求真务实争先进”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配合市中院开展的裁判文书评查评比活动,全面提高中牟法院裁判文书质量,维护法律的严肃性,院党组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对今年以来的全部裁判文书进行评查评比。
评查的内容是:错误使用裁判文书种类的;基本制作规范不符合《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和《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遗漏控辩双方或当事人诉辩和争议的主要理由的;遗漏对事实认定和裁判结果有重要影响证据的;适用法律错误,错引法律、漏引法条的;没有全面、真实反映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对控辩双方或当事人双方的请求、意见及争议归纳不完整,语言表达前后不一致的;认定事实叙述不清、层次混乱、重点不突出的;对证据的分析缺乏针对性、逻辑性差的;裁判理由说理性差,缺乏法理和对认定的事实未予以论证的;语言不准确、不规范,内容不明确、不具体、不完整,容易引起歧义,不利于执行的;履行期限或执行期限不明确的;存在漏判或超过诉讼请求多判的;出现错字、别字、漏字、数字不统一、语法错误以及错用标点符号引起歧义情形的;裁判文书出现校对章的等十五个方面的问题。
评查结束后,各业务庭推选出5份裁判文书交研究室,由院组织资深法官进行评比;该院将对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进行表彰公示,并推荐参加市中院组织的评选。
为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该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段占青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献奇、副院长袁雷为副组长,有关业务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要求全院干警提高认识,科学安排、务求实效。通过裁判文书评查评比,进一步强化法官的职业意识,努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人民法院文明、公正司法的裁体,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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