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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人民调解会议

法院系统12个先进单位 29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发布时间:2004-08-19 16:59:2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表彰鼓励在人民调解工作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8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待献,郑州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高建慧,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记鑫等出席了会议,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主管副县(市)区长、司法局长,各基层人民法院主管民事副院长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表彰了2003年度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法院系统12个先进单位、29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姚待献书记、高建慧副市长、贾记鑫院长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先进典型代表进行了发言。

    在会上,贾记鑫院长对全市法院支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在新形势下,充分认识人民调解的重要作用,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的诉讼替代作用,不断探索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继续帮助建立健全基层民调组织;要积极帮助完善基层民调组织工作制度,促进民调工作规范化运作;要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民调工作的质量;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郑州中院要加强对各基层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提高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要提高对诉讼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积极探索民事审判的规律和审理民事案件的技巧,把推进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和加强诉讼调解结合起来,争取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有机的统一。

    姚待献书记和高建慧副市长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关心、支持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切实帮助基层法庭解决实际问题,使人民法院更好地发挥对人民调解的指导作用。姚待献书记还特别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涉法上访专项治理工作和集中执行行动,确保社会稳定,创建良好法治环境,努力执结一批执行积案,树立司法权威。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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