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利用自己年岁大作掩护,避开公安人员的注意,偷运几只猴子卖高价,结果却以身试法。8月5日,78岁的被告人王兰英,因涉嫌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被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王兰英,是河南确山县农民。在确山县老家,王兰英务过农,做过教师,开过小门市部。2001年她来到郑州,开始做贩卖猫狗小动物和鸟类的生意。今年5月1日,王兰英到广西南宁圆湖路花鸟市场贩卖小鸟,结识了一位姓马的当地人。王兰英从其手中以700元的价格购得10只野生猴,其中9只倭蜂猴和1只食蟹猴。王兰英知道这10只野生猴子是国家保护的珍贵动物,为不被发现,她将10只猴子分别装在10个透气的白纱袋里,藏匿在两个旅行包内。王兰英在南宁火车站避开检查,绕道进入站台,乘坐316次南宁至西安的火车将这10只猴子带回郑州准备高价出卖。5月2日,郑州公安局火车站分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火车站北出站口将王兰英抓获。经鉴定,倭蜂猴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食蟹猴为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现10只猴子临时寄养于郑州动物园。
实习生/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