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求真务实争先进”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在诉讼风险、执行风险告知之外,制作了执行权利和执行义务告知书,向申请执行的权利人和义务人提供第一时间的法律释明服务。
在实践中,由于一些申请执行的权利人不了解申请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错过了申请执行的期限,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部分权利人不了解法院内部执行案件的受理部门、申请执行需要办理的手续及需要提交的文书,造成立执行案件前需多次往来法院,花费了大量时间,给当事人带来不便;而一些执行义务人,对不执行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不完全明了,怠于履行法律义务,甚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暴力抗法事件。
针对这种现象,为便利权利人及时、快捷地行使合法权益,同时对执行义务人进行法律上的警示和督促,该院分别制作了执行权利和执行义务告知书,在案件审结后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时,由承办人直接发放给案件双方当事人。其中执行权利告知的内容为: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的受理部门、申请执行的手续包括申请执行书的格式、立案时需要提交的有关证件、文书等,使当事人对申请执行的有关事项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便于其及时行使权利;执行义务告知的内容为:法律关于执行义务的规定、执行措施、对妨碍执行的强制措施、涉及执行的犯罪以及各种涉执犯罪的法律规定等,使当事人清楚地了解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讼诉风险和执行风险告知的基础上,二七法院通过行使执行事项的释明权,更注重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为其提供切实的法律服务。该院在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引导其正确举证之外,将诉讼中的释明服务向后延伸,便于当事人在诉讼和执行的全过程中,更好的依照法律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执行权利和执行义务告知一经推出,就受到了诉讼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实习生/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