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郑大副校长骗取巨额钱财,骗术败露落入法网。昨天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余其华伙同王会宾、张宝军(二人均另案处理)预谋后,分别冒充郑大负责后勤采购的刘老师、郑大王副校长和中国银行的周部长,骗取被害人吴东红人民币98000元,后因骗术败露,被告人余其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04年3月23日10时许,被告人余其华伙同王会宾、张宝军(二人均在逃)预谋诈骗后,由被告人余其华装扮成郑州大学负责后勤采购的“刘老师”,以郑州大学要给学生购买纪念手表需同领导见面商谈为名,将在郑州做卖手表生意的被害人吴东红骗至事先由张宝军用假身份证租住的本市郑州大学国际交流中心212房间。尔后,把装扮作郑州大学“王副校长”的王会宾和装扮作中国银行“周部长”的张宝军同被害人见面,并以需要查验吴东红的资金情况和经济实力为由骗走被害人吴东红交通银行卡及密码、身份证,被告人余其华同被害人吴东红继续在房间内商谈“购货”事宜。王会宾,张宝军伺机离开后分二次从吴东红的交通银行卡上取走现金98000元,后被害人吴东红发觉受骗将被告人余其华当场抓获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余其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实习生/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