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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他人车将孩子烫伤谁负责

郑州人民广播电台2004年8月16日《法官说法》节目内容 主持人:肖月

发布时间:2004-08-16 09:49:10


[法官简介]

    徐红展,女,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大学文化,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系中原区法院须水中心法庭副庭长。

[案情介绍]

    一天上午,仅有5个月大的男婴小昊昊患了感冒,发着高烧。妈妈汪某骑上一辆人力三轮车带昊昊去医院看病。同村村民李某的女儿也正生病了,便一起坐着三轮车去医院给孩子看病。李某怕自己的女儿因发烧而口渴,便携带了一个装满热水的暖水瓶,放在三轮车里。行进途中因路面不平,暖水瓶被颠倒,瓶里滚烫的开水撒了出来。只顾招呼病中的女儿,李某也没有及时发现这个情况,结果,小昊昊被烫伤。后来经医院诊断,小昊昊的下肢已构成中度烧伤,昊昊的父母为此共支付医疗费2000多元,他们认为,造成孩子烧伤的责任,应该由李某全部承担。

    但是李某却认为,她往三轮车上放暖水瓶的时候,昊昊的妈妈是知道的,而且,昊昊妈妈骑着三轮车,也分明知道路途不平,假如稍有注意,也不致于使暖水瓶倾倒烧伤昊昊的,所以,昊昊的妈妈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自己只同意赔偿30%的损失。

    肖  月:小昊昊被烧伤的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呢?为什么?

    徐红展:李某为了自己的利益,将装有热水的暖水瓶放置在小昊昊乘坐的三轮车上,随车同行。李某明知途中路面不平,且昊昊仅为几个月大的孩子,不具有防范能力,而李某却没有尽到防范义务,致使装有热水的暖水瓶倒下,热水溢出将昊昊烧伤,侵犯了其健康权,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李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李某要求昊昊母亲分担责任,不予支持。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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