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新娘即失踪 起诉法院判离婚
作者:巩义法院 王 静 李韶锋 发布时间:2004-08-05 10:45:58
近日,巩义市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李某起诉与其妻被告徐某离婚,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2000年8月李某与徐某相识,2002年元月18日领取结婚证,二人婚前感情一般,领取结婚证之后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徐某即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办理婚姻登记之后未在一起共同生活被告即离家出走,原告要求离婚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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