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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参与综合治理形成四条主线

  发布时间:2004-07-30 15:07:35


    近年来,新郑法院积极探索参与依法治市工作规律,依靠审判职能,实施综合治理。

    该院的主要做法是:一是打击刑事犯罪。在参与依法治市工作中,该院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活动。从去年以来,已经召开4次公开宣判大会,确保严打整治斗争过程中打出声威,打出声势。

    二是注重调解化解矛盾,各法庭以村庄、乡镇为主体,突出复合纷纷、群体纠纷等这些调解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矛盾易激化的重要问题,积极主动与辖区乡镇领导和司法行政部门沟通配合,并对办案法官落实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奖惩机制,开展经常性调解工作。今年来,该院民事审判庭就深入村庄开大庭或进行联席调解教育指导活动3次,直接解答并接待咨询近百人次,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7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该院制定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研讨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和规律,并由各业务庭选骨干到辖区中小学兼任法制副校长、法律辅导员,在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四是加大为企业服务力度。围绕涉及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案件开展重点服务,围绕涉及企业债权的清收开展专项服务,坚持审判工作对提高企业等经营管理水平相对接,与提高职工素质相对接,与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相对接,全力为经济发展服务。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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