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皈依证书,自称是九华山佛家弟子,打着卖菩萨的旗号,诳称有消灾避难的法力,暗中却偷偷掉包,窃取他人财物,从事不法勾当。昨日,两名假尼姑最终自食苦果,均以盗窃罪被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被告人吴先青、黄言霞都是安徽省枞阳县的农民,二人在老家购买了假尼姑服、佛像以及皈依证书,之后,便乘火车来到郑州,做起了发财的美梦。
2004年4月29日,家住中原区的常女士一人在家。“笃,笃”,突然有人敲门。常某把门打开,只见两个“尼姑”站在门外。“尼姑”问:“要不要菩萨像?”常女士回答:“我们家有,不需要。”尼姑又问:“可以给些水喝吗?”乐善好施的常某想都没想,就说:“没问题!”进屋后,两名“尼姑”一边喝水一边对常某说:“我们是卖菩萨的,钱你可以随便给。”常某听后,指了指自己的卧室,表示已经有菩萨了。随后,两“尼姑”探头向卧室看了看,说菩萨供的位置不好,接着说常女士五官也不好,有灾,常某一听,不禁有些害怕:马上问:“该怎么办?”两“尼姑”说:“得上香,让观音说话。”于是,常某按照两“尼姑”的吩咐,找来三张纸,分别写上家里三个人的名字,又取了三人的衣服,分别放到床上。接着,“尼姑”又叫常某装上一碗米,点燃三支香,烧了一张带有“佛”字的黄纸,将烧成的灰分别放到写了名字的纸上搓,口里还念念有辞。忽然,两名尼姑停了下来,说家里的灾会发生灾常某女儿的身上。爱女如命的常某听后,不禁心惊胆颤。两名尼姑见时机已经成熟,就问:“想给女儿消灾不想?”常某连声回答:“想,想”。“尼姑”说要消灾就需要钱,不过钱只要放在家里就可以,7天后拿出来还能花。常女士信以为真,连忙下楼借钱,总算凑了3000元现金。回到家后,尼姑又说,家里不能放金器,要把所有金器都拿出来压上去。看着尼姑说的煞有介事,常某象喝了迷魂汤一样,把家里的戒指、手镯、项链、吊坠,统统拿了出来交给“尼姑”。“尼姑”用红纸把钱和金首饰包好,让常女士把红包放到女儿的衣服里,锁到抽屉里。善良的常某哪里象得到,就在她去找衣服时,尼姑们已经暗中下手,把包着现金和首饰的红包调换了过去。两名“尼姑”走后,常某越想越不对劲,马上打开抽屉一看,红包里的东西已经不翼而飞,只剩下了一卷废纸!常某赶紧下楼去追,看到尼姑正准备拦出租车走,就连声大喊“抓骗子”!碰巧遇到正在外办事的公安干警,遂抓住了两个假尼姑。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先青、黄言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合计价值为11051元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法官最后提醒,像这类假“尼姑”,大多是那些不务正业、好吃懒做的人,她们抓住许多人信佛信观音的心理,特别是中国人多积德多受福的传统观念,打着行善的旗号,能骗就骗,能偷就偷,即使受害人事后发现,钱财也往往难以追回。希望广大群众不要迷信,千万别上了那些假“尼姑”、“僧人”的当!
责编/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