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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义救弟伤民警 妨害公务被处罚

  发布时间:2004-07-27 12:03:12


    弟弟因购买脏车被办案民警传讯,哥哥为救弟竟然出手将民警打伤。7月27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燕敏灿单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燕敏灿系该市中岳办事处东张庄村农民。2004年5月6日中午,燕敏灿与弟弟燕小伟正在家中喝酒时,本市卢店派出所民警景鹏举、徐向阳找上门来,要求燕小伟到派出所接受询问,理由是燕小伟涉嫌购买了一辆脏摩托车。燕敏灿见状,不但不配合民警工作,反而借着酒劲对两位民警进行谩骂,并出手将二人打成轻微伤。致使民警无法正常履行公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燕敏灿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罪名及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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