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着一张妻子的“早孕”化验单,郑州市民杨某就荒唐地认定妻子怀了别人的孩子,以此来逼迫妻子写下了一张欠款条。7月27日,这起荒唐怀孕案终于二审终槌,法院依法驳回杨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1年10月杨某与王某经人介绍认识,2002年1月22日自愿登记结婚,4天后王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做了早孕检测,结果显示为HCG(即未怀孕)。因两人看不懂化验单上的内容,又没有向医生和其他人咨询,杨某就固执地认为既然化验单上显示有“早孕”两个字,妻子就已经怀孕了。就逼着王某写下了“我现在怀的孩子不是杨某的,杨某不需要承担任何义务……同意与杨某离婚,并无条件退还杨某结婚费用10000元整”的证明条一张。随后,杨某认为妻子不贞,对其百般刁难,而王某却忍气吞声,不敢声张。两人开始分居,杨某在多次找王某要求其还款不成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双方离婚;判令王某支付结婚费用10000元。
金水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共同生活时间短,夫妻间互不信任,常为家庭生活琐事生气、吵架,分居生活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原、被告均同意离婚,应准予离婚,关于杨某所述王某生活作风不好,经查明:杨某所提供的医院化验报告单证明王某未怀孕,因此杨某所述王某和他人怀孕的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杨某主张因结婚请客,购买物品花费王某应赔偿10000元,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遂依法判决:准予杨某与王某离婚。判决后,杨某不服,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经过审理查明事实同原审,遂依法驳回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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