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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法院学术论文写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6-10-10 13:03:20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引导全市法院树立正确的学术研究理念、掌握学术论文写作思路与方法,郑州中院坚持问题导向、守正创新,在系统梳理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优秀实务文章、兄弟法院先进做法基础上,总结学术论文写作经验并对全国法院获奖论文进行实证研究,形成《郑州法院学术论文写作指引》,供郑州法院干警开展学术研究、撰写论文时参考。



指引目录

一、基本定位

二、总体要求

三、论文选题

四、资料收集

五、论文结构

六、论证方法

七、学术规范

八、论文修改



一、基本定位


1.写作价值。司法理论研究是更高层次的审判工作。优秀学术论文能引领司法实践,破解审判执行中的实际问题;能服务司法决策,为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制定和司法改革推进提供坚实理论支撑。通过撰写学术论文能系统梳理知识体系,锤炼逻辑思维与法律论证能力,促进个人成长。鼓励学术论文写作能涵养法院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术研究氛围,提振队伍精气神。

2.文体定位。一般学术论文侧重原理阐释与学理创新,追求深刻性;调研报告侧重数据支撑与应用性,客观反映问题、原因、对策等基础事实;案例分析侧重就案论案的焦点评析;领导讲话侧重依据上级精神进行工作部署。而法院学术论文属于应用法学研究范畴,重在立足审判实践、回应一线困惑,通过严密的法学论证提出建设性解决方案,从个案中提炼具有普遍意义的裁判规则或制度建议,形成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学术成果。

3.优秀论文。优秀法院学术论文的核心在于有效解决司法审判实践问题,标准可概括为“好内容+好形式”。好内容即立足司法实践,聚焦真问题,提出鲜明观点,通过严密论证澄清认识、明确路径,形成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好形式即以规范、严谨、清晰的表达和结构辅助读者准确理解内容,确保优质内容有效传递。


二、总体要求


4.把牢政治方向。法院学术论文要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论文写作全过程,确保学术研究始终遵循正确方向。

5.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把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真问题作为论文写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论文写作的主线。

6.坚持守正创新。在全面占有资料、系统梳理既有研究成果的前提下,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视角。既要尊重前人成果,避免低水平重复,又要敢于提出新观点、运用新材料、尝试新路径,形成兼具传承性与创新性的学术成果。

7.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思维审视论文选题、结构、论证和表达。注重各部分的有机联系,确保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环环相扣;注重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状的多维观照;注重论证链条的完整性和逻辑的自洽性,避免片面、孤立地看待问题。

8.坚持规范严谨。遵循学术写作规范,做到逻辑清晰、论证严密、引注规范。观点表述准确无歧义,论据来源可靠可查,引用格式统一规范,确保学术成果经得起检验。

9.树立正确心态。学术论文写作是一项艰苦而长期的过程,应摒弃功利心态,不单纯以获奖或发表为目标,把写作作为解决法律难题的训练场,以问题为导向,避免为写而写;注重日常积累,从办案中捕捉灵感,从阅读中汲取经验;不畏起步晚、基础薄,敢于动笔并反复打磨;保持恒心与定力,不因未获奖而气馁,将每一次写作都视为系统学习和能力提升的机会。


三、论文选题

10.问题来源。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如法律条文含义不清、同类案件裁判结果不一、新类型案件缺乏裁判依据;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领域,如立案难、审判周期长、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既有学术研究的薄弱之处,如前人研究未深入、未解决或存在争议之处;个人业务专长所在,如自己最熟悉的案由、日常工作中频繁遇到的难题。

11.发现途径。合议庭分歧、专业法官会议分歧问题、审委会分歧、上下级法院分歧、公检法分歧、理论与实践脱节、制度规定与实践脱节等问题,是发现研究题目的重要途径。

12.选题依据。一是最高法院工作部署及规范性文件。如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年度选题范围;最高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专项调研任务等。二是权威期刊及司法平台重点选题。包括《中国应用法学》《法律适用》等期刊年度重点选题;法答网高频提问与精品答疑;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反映的法律适用难点等。三是本院及上级法院工作重点。包括年度工作要点;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讨论的疑难法律问题;各审判条线案件量靠前的案由及增幅较大的新类型案件。

13.选题标准。论文选题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真问题”,即司法实践中真实存在、亟待解决且具有研究价值的难题;选择“小切口”具体聚焦,能够以小博大、深入挖掘,而非面面俱到;确保“能驾驭”,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内,资料可得、能力可控。

14.选题步骤。一要评估研究价值,通过文献检索确认该问题是否已被充分研究;二要验证问题真实性,通过法答网、案例库、与同事交流确认该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三要明确研究边界,将大问题拆解为可操作的小问题,确定研究范围、对象和方法;四要判断研究可行性,评估资料获取难易程度、自身研究能力和时间精力是否匹配。


四、资料收集

15.收集原则。资料收集应遵循全面性、权威性、针对性、时效性、可验证性。全面性,兼顾理论与实务、历史与现状等,不遗漏重要文献;权威性,优先选用核心期刊、权威著作、生效法律规范、最高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和司法政策;针对性,紧紧围绕选题,避免泛泛收集无关材料;时效性,优先收集近年的研究成果和最新司法数据;可验证性,所有数据、案例、引文来源清晰、可追溯查证。

16.理论资料。根据选题需要,检索法学基础理论、学术文献。检索中国知网等数据库,查阅核心期刊论文,掌握理论前沿动态;阅读权威专著,系统掌握理论框架;对关键概念追根溯源,厘清学术脉络。

17.实务资料。根据选题需要,收集司法案例、司法数据、法答网资源、审判经验、司法政策文件、调研报告等。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同类案件进行比对分析,深度剖析典型案例;收集相关审判数据,注重数据质量和统计意义;检索法答网中与选题相关的提问和答疑。


五、论文结构

18.标题拟定。一要精准概括研究范围、对象和核心问题;二要简洁,标题一般不超过20字,不用副标题、冒号结构;三要规范,采用“……研究”“……构建”等表述,禁用口号式、工作部署式标题。

19.摘要撰写。摘要应体现问题意识、研究方法、基本内容和基本观点,具备较强的提炼概括性,一般以300-500字为宜。不需介绍研究背景、研究意义,避免与创新点重复。摘要撰写要像一篇记叙文或者说明文一样,不宜出现“本文”“笔者”“第×部分”等表述。

20.关键词选取。一般3-5个,可从标题、摘要或正文中提炼,反映文章核心内容。

21.创新点提炼。创新点应精准、简洁,突出论文在理论、视角、材料或方法上的独到之处,不泛泛而谈“本文采用实证研究方法”等空泛表述。

22.引言撰写。介绍背景、开门见山抛出要解决的具体问题、交代研究思路和方法,与摘要、结语内容不重复。

23.正文撰写。正文应内容丰富、论证充分,逻辑严谨、表达简洁。每一段遵循“主题句+支撑句”原则,段落之间过渡自然。

24.“三段论”结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部分环环相扣,形成完整的论证闭环。提出问题,要开宗明义介绍研究背景,明确指出本文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及其重要性;分析问题,要深入剖析问题的成因、表现、影响,多维度展开论证;解决问题,要提出具体、可行、有创新性的解决方案或制度构建。

25.结构组织技巧。结论先行,每部分开头点明核心观点;层次分明,使用分级标题划分逻辑单元,确保同级标题为并列关系、上下级标题为包含关系;逻辑递进,按照从现象到本质、从个案到类案、从理论到制度的顺序展开;图表遵循非必要不使用原则。

26.结语撰写。总结全文核心观点,指出研究局限性,为后续研究指明方向,不得提出新的论点。


六、论证方法

27.论证三要素。观点是全文及每一部分的核心论断,必须明确、具体、可验证、有新意,应在引言或各段首句清晰呈现;理由即用因果、对比、类比、归纳、演绎等逻辑将证据组织起来支撑观点,使读者理解“为什么观点成立”;证据是综合运用实证数据、典型案例、法律规范、理论文献、比较法资料作为论据,确保每个重要观点都有坚实支撑。

28.常用论证方法。法教义学方法,以现行法为依据解释适用法律;实证研究方法,通过数据分析、案例统计等归纳实践规律,应注意科学选取样本、规范分析数据,避免以偏概全;案例研究方法,从典型案例提炼裁判规则;比较研究方法,要立足本土语境进行批判性借鉴,杜绝“拿来主义”;历史研究方法,系统梳理法律概念、制度或原则的演变脉络,结合特定时期的政治、经济与社会背景,阐释其成因与变迁规律;价值分析方法,运用价值衡量、比例原则等工具,评判法律制度背后的公平、正义、效率、秩序等价值目标,为规则解释提供价值指引;交叉学科方法,即借鉴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工具与分析框架,拓展研究视角,增强论证的说服力与解释力。

29.论证注意事项。论证应遵循“论据—论证—结论”的基本范式,确保每一步推导都有据可依、有理可循。避免“现状—问题—原因—对策”的堆砌式结构;避免观点先行、论据不足;避免重问题、轻建议,对策应具体可行;立足法院司法职权,坚持解释论立场,在既有法律框架内寻求解决方案,避免动辄提出修改法律等立法论建议;保持论证闭环,论证链条完整,前后呼应。


七、学术规范

30.文字规范。法院学术论文应力求文风朴实,做到准确、简洁、平实、专业。准确,即概念清晰,逻辑严密,无歧义;简洁,即减少废话,避免常识性论述,删去一切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平实,即用朴实的语言阐述深刻的道理,避免抒情、夸张、比喻等文学修辞;专业,即使用规范的法学专业术语,而非日常口语。

31.引注规范。凡引用他人观点、数据、案例必须注明出处,重要文献不得遗漏,优先引用核心期刊、权威著作、最新法规和典型案例等。引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如引用期刊需注明作者、篇名、刊名、期号等。引注格式全文统一,建议参照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及《中国应用法学》《法律适用》等权威期刊注释体例。直接引用加引号并注明页码,间接引用需清晰表达原意并注明出处。

32.格式规范。标题层级一般不超过四级,采用“一、”“(一)”“1.”“(1)”格式;正文部分字体、字号、行距等按征文要求统一排版,引注格式全文一致;字数严格遵守征文要求,如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要求6000-12000字(含正文、注释、附件);图表应有编号和标题,并注明来源;投稿前应按规则删除作者信息进行匿名处理。

33.学术底线。论文必须具有原创性,严禁抄袭、剽窃、一稿多投、搭车署名、跨院挂名报送;投稿前自行查重,确保总文字复制比和单篇最大复制比符合要求,如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要求一等奖不超过20%且单篇不超过10%,其他奖项不超过30%且单篇不超过15%。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写作,应按征文要求如实声明。


八、论文修改

34.修改价值。好文章是改出来的,精雕细琢是提升论文质量的关键环节。初稿完成后,应预留充足时间进行反复修改,不可满足于“写完即止”。一般要认真修改十遍以上,甚至二十遍。

35.修改重点。修改核心是思路框架,应反复审视论文的标题、结构、逻辑层次,突出问题意识,突出论文结构,突出逻辑关系。重点检查论证链条是否完整、观点与论据是否匹配、层次递进是否清晰。

36.修改视角。初稿完成后,建议放置一段时间再修改,以摆脱写作时的思维定式,更加客观地审视论文。修改时应主动切换为读者视角,从“写作者”变为“阅读者”,检查表达是否清晰、论证是否有说服力。

37.修改步骤。首先通读全文,把论文的全部标题列出来,把握整体结构与逻辑;其次逐段推敲,检查段落内部逻辑与语言表达;最后精修细节,包括标点、用词、引注格式等。必要时可请同事、专家审阅,借助外部视角发现问题。

本指引为通用性操作指南,具体写作中请结合各年度学术讨论会、各期刊的具体征稿要求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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