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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出气逞英雄 实施爆炸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4-07-26 10:05:41


    挺身而出实施爆炸,依法被判徒刑。2004年7月23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朱战峰有期徒刑二年。

    朱战峰家住河南省新密市平陌镇平陌村。2003年6月,其岳母胡改云(已判刑)因轻信登封市大冶镇弋湾村村民弋同兴,被骗现金5000元,事后一直怀恨在心,朱战峰为替岳母报仇,两人预谋后于2004年2月2日晚,携带爆炸物品来到弋同兴的住处,在弋家大门前将爆炸物品实施引爆,将其大门、门墙炸坏,造成损失380元。

    登封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朱战峰伙同其岳母胡改云实施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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