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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法院迅速掀起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热潮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案件包干 责任到人

  发布时间:2004-07-23 18:38:09



院长孙郑生与执行组长签订目标责任书


执行副组长与执行干警签订目标责任书

    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根据郑州市委郑政法字(2004)49号《关于印发[郑州市集中执行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区委政法委研究决定,从今年7月2日至年底以前,在区委、区政法委的领导下,以区法院为主,区公安、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在全区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联合行动。

    此次大规模的全区联合集中执行行动,分动员准备、集中执行、遗留问题处理和总结评比四个阶段。

    重点执行六类案件,一是超执行期限的案件。二是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严重的案件;三是与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案件;四是辖区影响企业改革、生产经营、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五是聚众或暴力对抗执行的案件;六是涉执犯罪案件。为确保执行活动取得成效,成立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指挥长,区政府副区长、政法委副书记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负责人为副指挥长的集中执行行动指挥部,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该院先后召开三次党组扩大会,具体研究部署执行实施方案,专门成立集中执行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执行的组织、协调和指挥。组长由院长孙郑生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副院长闫之璞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党组成员担任。成立了三个执行组、一个综合执行组及刑事组、后勤保障组和宣传组。七名班子成员各负责一个组,并兼任组长,形成了各党组成员牵头,执行人员具体实施,全院干警积极配合的执行工作局面。

    经过排查摸底,截止2003年以前的未结案件3289件,其中超期执行案件3157件。针对目前该院执行积案占全市法院近四分之一的现状,院党组决定实行人力、物力政策倾斜,从各业务庭抽调8名同志充实到执行队伍,执行干警已达39人,配备执行车辆5辆;实行包案负责制,院长与各执行组组长、执行组长与副组长、副组长与各案件承办人层层签订责任状,量化案件指标,要求2003年以前的案件执结率不低于80%,2000年以前的案件(含中止案件和和解案件)执结率达到100%,力争结案2894件,执行干警人均结案74.2件。院长孙郑生在动员大会上强调要求,要以全市集中执行行动为契机,大打一场集中执行战役,彻底扭转“执行难”的被动局面,使法院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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