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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学习 蓄势赋能—郑州、许昌两地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同堂培训

发布时间:2026-09-08 18:52:32



为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业务交流,全面提升司法保护能力水平,全力推进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9月7日,许昌中院知识产权法庭组织干警赴郑州中院开展交流学习,并共同参加知识产权审判业务专题培训。此次联动培训,是郑州、许昌两地法院深化业务协同、共促知识产权审判提质增效的务实举措,为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注入新动能。郑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乔亦丹参加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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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郑州中院始终坚守“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核心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聚焦服务科技强省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精准发力、多措并举,在案件审理、机制创新、司法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创新主体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许昌中院新成立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河南省中南部六地市涉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面对审判工作新要求,该院秉持“走出去、学先进、补短板、促提升”的工作思路,主动对标先进地区法院,沉浸式学习成熟办案经验,全力补齐业务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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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题培训由郑州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王富强主讲。他以《技术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惩罚性赔偿司法适用》为主题,结合司法实践重点难点,系统讲解证据采信规则、惩罚性赔偿法定适用要件等核心内容通过典型真实案例复盘,深入剖析裁判逻辑、审理关键要点及司法风险规避细则,授课内容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导性。参训干警全神贯注、认真记录,围绕实务问题积极互动提问,学习氛围浓厚。

培训结束后,两地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干警聚焦培训核心内容,针对技术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惩罚性赔偿基数认定、赔偿倍数确定、侵权主观故意判定等司法实践操作难点,开展深入研讨交流,碰撞思路、分享经验、凝聚共识。




通过此次学习,参训干警进一步厘清了技术类知产侵权案件审理思路,精准掌握了惩罚性赔偿法律适用标准,为两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规范化推进、高质量发展筑牢了业务根基。  

下一步,郑州、许昌两地法院将以此次同步培训为契机,建立常态化交流学习机制,持续深化业务协作、互学互鉴、取长补短,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以更精准、高效、有力的司法服务护航区域创新驱动发展,为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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