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争创一流业绩,创建一流法院。新郑法院在四个保证上下功夫,把该院的各项工作不断推上新台阶。
一是政治保证。该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定不移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审判职责。
二是思想保证。该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是组织保证。该院以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为组织保证。为此,该院积极支持干警参加法律自学、函授等学历教育,在全院推行“人才兴院工程”,同时,该院还对有资格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干警出台优惠政策,并准备选送5名德才兼备的干警去北京等地参加司考培训班。
四是动力保证。改革是动力。在抓好刑事、民商事审判的同时,要着力完善“一二三一”审判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及百分制责任目标考评机制。特别是“一二三一”审判模式,我们要让其真正成为新郑法院拿得出、叫得响的品牌,以此促进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提高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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