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方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采取“摇号”方式选任无财产破产案件的轮候管理人,采取“摇号+竞争+轮候”方式选任普通有财产破产案件的轮候管理人。
一、选任程序
1.无财产破产案件。定于2026年8月27日上午9:00在本院摇号室(本院东审判楼一楼),从郑州辖区所有在册管理人中,摇号选出30家,作为本轮无财产破产案件的轮候管理人,欢迎各管理人到场见证摇号过程。
2.普通有产破产案件。先报名,从报名的管理人中摇号选出20家作为候审管理人,再通过评审确定10家作为本轮轮候管理人。摇号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申报普通有财产破产案件轮候管理人的,限于郑州辖区在册管理人,且不在法定或人民法院限制执业期限内,已达到限制分案标准的管理人无报名资格。
有意向申报普通有财产破产案件轮候管理人的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将申请书加盖本单位印章扫描成PDF格式,将文件名改为本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邮箱:zzszysfjsc@163.com)。
报名期限截止到2026年8月28日下午16时。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超
电话:0371-69520201
监督电话:0371-69520715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