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对本院所属5辆公务车辆报废处置进行公开竞价,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5辆公务车辆报废处置竞价。
二、项目概况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5辆公务车辆(3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待处置,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报废处置的有关规定,符合报废处置条件。经批准,现对该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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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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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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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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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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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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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备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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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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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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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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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AA922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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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牌SH5041XQCA3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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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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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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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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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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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AA923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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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牌SH5041XQCA3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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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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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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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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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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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AS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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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阁牌HG7203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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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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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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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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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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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AA790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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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塔纳SVW7182H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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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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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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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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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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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AA795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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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塔纳SVW7182H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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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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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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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主要报废资产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请以现场查勘为准。
三、竞价人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体经营者;
2.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3.不接受关联企业竞价;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价。
四、竞价方式
1.本项目所涉5辆车为统一打包处置,不接受单独报价。
2.采取公开竞价,通过现场提交报价表方式,以报价最高者为最终竞得人。若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有效最高报价相同时,采用第二轮报价方式确定拟竞得人。
3.竞价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价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价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价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五、竞价须知
1.公告时间: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5日。
2.踏勘现场:报名截止后,电话通知报名单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地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竞价资料。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均可参与。竞价人提交的竞价资料如下: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须委托的提供),以上为加盖公章原件;
(3)法人代表本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复印件;
(5)报价单(加盖公章)。
4.竞价完成后,竞得者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其间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5.手续办理:此次处置车辆为报废车辆,竞得人需代办车辆注销手续,取得车辆注销证明书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六、其他事项
1.搬运:竞得人负责搬运所产生相关费用和搬运期间工人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
2.意向竞价人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转让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3.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在公布成交后当日与我院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元)(对公转账备注:“郑州市中级法院公务车辆处置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人放弃或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为缴纳的违约金;我院可以按竞价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下一个竞买人为成交人。如未按规定时间搬运完毕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搬运工作全部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由我院办理退款手续。
购买款、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
用户名: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号:920100022101000313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海支行
4.联系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焦老师,0371-69520104。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