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豫01破申1号
2026年5月7日,本院作出(2026)豫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钦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河南博元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采取“摇号+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河南博元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元电力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0日,注册资本630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流星。经营范围为:输变电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自动化工程的安装调试;电力设施安装、检修、试验;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电力设备、仪器租赁及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服务;风能、电能、光能、光伏、充电设备的技术研发、服务;供电服务;售电服务;物业服务;停车场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及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发送至邮箱(邮箱:zzszysfjsc@163.com)。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管理人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如被指定为本院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4.参与本院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已承办破产清算案件以及破产案件数量;
5.拟参与本院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三、报名资格及时间
本次报名限定为郑州辖区一级管理人,郑州辖区二级管理人可联合郑州辖区一级管理人或郑州辖区外当地最高级别管理人报名。郑州辖区外管理人联合报名的,如被选任为本案管理人,团队成员需在郑州现场办公。
有意向成为本案管理人的单位可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提交电子版申请,已达到限制分案标准的管理人无报名资格。
报名期限截止到2026年5月11日下午16时。
四、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本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方案》。
4.本院对申报主体采取摇号的方式,根据报名管理人数量,摇出相应数量的候审单位,后根据规模实力、业绩经验、团队设置、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从候审单位中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管理人,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备选管理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关浩
电话:0371-69520205
监督电话:0371-69520715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