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豫01强清10号
2025年9月30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院申请对郑州市明惠食用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惠公司)进行强制清算。2025年11月20日本院裁定受理明惠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25日依法成立明惠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指定河南英展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负责人为朱龙勋。2026年1月27日,清算组向本院提交《清算报告》《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郑州市明惠食用菌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报告》,称清算组未接管到明惠公司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经调查,明惠公司已停止经营,名下无资产,亦不涉及诉讼;经公告,债权申报期间无债权人申报债权,无法继续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请求法院确认清算报告并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明惠公司清算组未接管到明惠公司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且债权申报期间无债权人申报债权,无法清算,应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故清算组请求确认清算报告并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一、确认郑州市明惠食用菌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报告;二、终结郑州市明惠食用菌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