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全国模范法院”中原区法院表彰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2004-07-21 17:35:39





河南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道民


郑州市委副书记康定军


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待献


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记鑫


中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广湖


    7月21日,郑州市委政法委召开大会,对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的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进行表彰。河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道民,河南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振民,郑州市委副书记康定军,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待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培青,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高建慧,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记鑫、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自民、司法局局长王瑞新、公安局副局长刘一凡以及中原区四大班子领导,各基层法院院长等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郑州中院、各基层法院、中原区检察院和中原区公安局等单位近400名法官、检察官和人民警察参加了会议。

    孙振民主任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全国模范法院”称号的决定》;李道民院长为中原区人民法院颁发“全国模范法院”荣誉证书和奖杯;高建慧副市长宣读了郑州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向中原区人民法院学习的决定》;中原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广湖代表中原区法院表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各项工作更上台阶。

    郑州市委副书记康定军代表郑州市委向受表彰的中原区人民法院表示热烈祝贺。康书记指出,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人民法院队伍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是巩固我们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康书记强调,在新的形势下,全市法院要努力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群众的根本利益:一要自觉服务大局,坚持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方针,维护安定的发展环境和有序的市场秩序,创造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二要坚持司法为民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问题,把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三要抓好队伍建设,确保国家的审判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要加强基层建设,重点搞好人民法庭的思想、组织、业务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面向群众、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四要切实加强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保证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支持人民法院积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政治上、组织上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提供支持和保障。

    姚待献书记要求全市各政法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照康书记的要求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认真开展向中原区法院学习活动:一是全市政法系统特别是法院系统一定要把学习活动抓好、抓实。二是要把学习中原区法院和“向任长霞同志学习活动”以及“公正执法树形象,求真务实争先进”活动结合起来,郑州中院要要带头学、认真学,确保郑州市法院的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三是要把学习活动和当前的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对于全市法院来说,当前要抓好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认真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特别要集中力量,认真抓好集中执行行动,确保集中执行行动的实效。

    责编/小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