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真人“表情包”恶搞有“法律禁区” 发布时间:2025-11-28 16:22:18
近日,郑州法院审结一起因利用AI换脸技术制作恶搞表情包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张某和周某曾是大学时期的室友兼闺蜜,毕业后,二人因生活琐事产生了较深的矛盾。今年4月,张某为发泄私愤,利用AI软件将周某的照片制作成几张恶搞表情包,并在抖音上配上不堪入目的文字进行广泛传播。周某发现后,多次要求张某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相关表情包,但张某不仅对其要求置之不理,还多次给周某发短信、在朋友圈发布一些涉及周某的侮辱性言论。无奈之下,周某将张某诉至法院。
周某称,张某的行为已对其名誉权、肖像权造成了严重损害,亲友也对她指指点点,致使她原本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干扰。她请求法院判令张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书面赔礼道歉,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此,张某则表示,自己的抖音账号粉丝数量不多,影响范围极为有限,并未对周某的肖像权等造成实质性损害。而且周某也以“维权”为名,在抖音、朋友圈等平台发布了不少攻击自己的言论,她自身也存在过错,所以周某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诉求于法无据,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中,在法官的居中调解下,被告张某删除了相关视频并向原告周某当面道歉。然而,双方在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事项上未能达成一致,于是法院依法作出了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然人享有人格权。公民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在本案中,被告张某在抖音网络平台使用其自制的原告周某的表情包,并且标注了原告的名字,已对原告构成侵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张某立即停止对原告周某的侵害行为;驳回原告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张某不服,提起上诉。双方经二审法官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1. 张某通过书面方式向周某道歉,书面内容为:“张某同意为自己从2025年4月起公开发表过的关于周某的不当言论及表情包表示歉意,双方一致承诺,不再对对方发表不当言论。”2. 该道歉书仅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张某履行完毕后双方再无其他纠纷。协议达成后,张某当场履行,至此,这场因真人表情包引发的纠纷落下帷幕。
在自媒体时代,表情包凭借其丰富的表意性和超强的趣味性,已成为众多网民分享和消遣的对象,甚至成为一种流行文化,但相应的法律边界不容突破。一些表情包,特别是真人表情包,不能随意创作和使用,否则表情包容易变成“侵权包”。那么,真人表情包应该如何正确“打开”呢?关键需把握两点:其一,必须事先取得肖像权人的明确授权;其二,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对他人形象进行恶意丑化或人格贬损。在合法合规且获得授权的前提下,个人学习、朋友间非公开的小范围交流通常不构成侵权,但切记不可用于商业用途或大规模传播,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当为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