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豫01强清5号
河南中核五院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以河南力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柯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出现解散事由后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力柯公司进行强制清算。2025年8月5日本院裁定受理力柯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8月12日依法成立力柯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指定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负责人为陆阳。清算组向本院提交《清算报告》《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终结河南力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的申请》,称清算组未接管到力柯公司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清算组经调查未查询到力柯公司财产线索,因力柯公司现无财产,且债权申报期间无债权人申报债权,无法清算,清算组请求法院确认清算报告并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力柯公司无财产,债权申报期间无债权人申报债权,无法清算,应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故清算组请求确认清算报告并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一、确认河南力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报告;二、终结河南力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