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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0 16:45:01


2025)01破申324号

2025年10月30日,本院做出2025)豫01破申3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张卫东、河南谦崇商贸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嘉合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采取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嘉合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合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20日,注册资本709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石文博,公司董事长。经营范围为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及施工;计算机软件开发等。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发送至邮箱(邮箱:zzszysfjsc@163.com)。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管理人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如被指定为本院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4.参与本院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已承办破产清算案件以及破产案件数量;

5.拟参与本院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三、报名资格及时间

本次报名限定为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须与一级管理人联合方可报名),报名期限截至2025年11月3日下午16时,有意向成为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的单位应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提交电子版申请,已达到限制分案标准的管理人无报名资格。

四、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本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

4.本院对申报主体采取摇号的方式,摇出五家候审单位,后根据规模实力、业绩经验、团队设置、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从五家候审单位中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管理人,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备选管理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关浩

电话:0371-69520205

监督电话:0371-69520715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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