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刑事证据审查 筑牢审判质效根基——郑州中院第21期“周末讲谈”开讲 发布时间:2025-09-19 20:27:29
为深入推进刑事审判核心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干警专业素养,9月17日郑州中院举办第21期“周末讲谈”,刑三庭庭长马青峰围绕刑事证据审查方法与办案理念展开深入讲解,两级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全体干警及相关部门同志参加学习。本期宣讲与前两期刑事讲谈的主题“庭审组织”和“刑事思维”在知识脉络上紧密衔接,内容设计上致力于构建刑事审判“程序链 — 思维链 — 证据链”的系统知识体系,为干警夯实专业基础、提升办案能力提供精准指导。讲座以“证据是事实认定的基石”为逻辑起点,紧贴刑事审判实践,系统阐释证据裁判规则的实践路径。在言辞证据审查方面,强调“细节”甄别的重要意义。马庭长以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不断翻供和某失火案中证人不断反言为例,倡导通过建立“细节坐标”进行“矛盾溯源”,以动态印证链条验证言辞证据的真实性,并警惕“闭环式”印证陷阱,对过于“巧合”的细节保持警觉防范片面采信。在物证审查方面,强调物证的鉴真与来源合法性判断。马庭长通过对某故意杀人案中关键物证提取笔录的瑕疵分析和DNA鉴定意见的关联性审查,揭示取证规范与证据链条闭合之间的内在关联。在“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的司法应用方面,马庭长结合某故意杀人案,从怀疑的“合理性”与“实质性”入手,生动阐释该标准在定案中的实质化运用要求。
围绕刑事办案理念,马庭长在授课中深入探讨“常识、常情、常理”的三重检验与“天理、国法、人情”的价值融合问题。强调运用证据认定事实时,要符合常识常情常理,要以一般人的认知标准为参照,判断证据是否合乎常识常理常情;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时,要符合天理国法人情,要跳出单纯法律思维的局限,从社会公序良俗、公众朴素正义感的角度审视案件,确保判决结果既合法又合理。马庭长认为,“抓大放小”是刑事办案中的策略性取舍,办案中应梳理主要矛盾和核心事实,对关键证据的聚焦与非本质问题进行审慎取舍,在传统与创新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在互动交流环节,干警们结合自身办案中遇到的困惑、难点进行现场提问,马庭长逐一作答,通过精准指导,帮助干警理清了办案思路,提升了对刑事证据审查方法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讲谈点评环节,参会领导认为整场授课立足审判实践,以案释法,兼具理论深度与较强的可操作性,有力强化了全市刑事法官的证据意识和司法理性。同时指出,要把政治理论和审判工作相融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运用到刑事审判工作中,并对与会干警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提升个人能力水平。刑事审判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办案人员系统学习,不断积累,久久为功,方能全面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总结办案思路方法。每位刑事法官、助理都要认真学习掌握刑法、刑诉法关于办案程序、办案方法、办案要求的具体规定,充分运用好省法院“三个指引”。在此基础上,还要聚焦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有争议案件,注意总结经验,提炼出新的办案思路和方法,供其他法官学习借鉴,指导实践。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拓展授课范围内容。倡导院庭长、资深员额法官、优秀法官助理及基层干警主动走上讲台。讲课题目要选择审判实践中有争议问题、疑难问题,比如零口供诈骗类案件如何办理、被告人供述与被害人陈述矛盾的强奸案件如何办理、被害人过错如何认定、轻微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如何定性等。既传经送宝、为他人提供借鉴,同时也倒逼自己提升审判能力水平。通过这种“人人可授课、处处是课堂”的模式,形成“教学相长、全员提升”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法院刑事审判队伍专业能力整体跃升。
参训干警表示,将把此次学习成果转化为办案实效,以更严谨的证据审查能力、更科学的司法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全市刑事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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