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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含备选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5 17:31:09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要求,经民主推荐、逐级选拔,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拟将以下集体和个人作为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至11日

联系方式:69520819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

电子邮箱:zzzyxjc@163.com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9月5日




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含备选对象)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第一庭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现有人员28名,员额法官11名,庭长张晶晶。2022年至2024年受理案件9892件,审结9724件,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1646件,审结1313件。审限内结案率100%,申诉申请再审率为11.61%,调解率34.34%,二审调撤率40.49%。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做实定分止争。洛阳龙门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中,38名职工与洛阳龙门煤业有限公司因劳动争议对簿公堂。民一庭全体法官齐上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30名职工与企业达成和解,4名职工撤回起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同信集团地产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中,8名劳动者原供职于同信集团地产有限公司,双方均提起了上诉,在二审承办法官耐心细致调解下,双方最终调解结案,社会效果良好。2019年7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3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6月被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2019年度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9月被中共中部战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和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2024年2月党支部被郑州市直工委授予“四强支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74人,员额法官23名,分党组书记、院长郭宝安。2022年至2024年结案44631件,今年上半年结案11152件。2022年至今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735件,审判执行质效稳居全省法院前列,执行质效连续两年位居郑州法院第1。2022年至今,上诉率为9.54%,审限内结案率为98.31%,执行到位率为49.5%,调解率为31.04%。 聚焦职能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99件519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省扫黑办督导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1案20人,案件审理受到省高院高度肯定;执结各类执行案件6605件,执行到位金额7.2亿余元;17个乡镇办建立执行工作线上协作及联络机制,各乡镇办指定专人协助开展执行工作,有效提高执行效率。树牢大局意识,护航航空港区发展。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参与问题楼盘专班工作,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协同解决“保交房”难点问题,为问题楼盘项目的复工续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立足民生需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参与基层高效能治理,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官(干警)”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县处级干部统筹协调、法官指导、干警落实”的“一对一”三级联动体系逐步构建起“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基层解纷新格局。2022年10月被中共郑州市委委员会授予“平安建设工作基层创建示范单位”;2023年2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23年5月被河南省委员会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24年2月被航空港区党工委、管委会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有干警11名,员额法官4名,庭长常菲2022年以来,受理刑事案件4016件,审结3959件。精诚团结、专业高效。资深法官发挥“传帮带”作用,青年法官注重业务能力提升,在攻坚克难中团结协作,2025年以来上诉率6.39,同比去年下降2.19%;平均结案时间24.64天,同比去年减少3天,多项指标实现较大幅度提升。勇于创新、敢打硬仗。面对刑事审判痛点堵点,深化法检两院协作,建立刑事审判工作常态化会商机制,形成“审判员—庭长—主管副院长—院长”的逐级会商体系,解决因疑难复杂案件补查补证造成审理期间过长的问题。2022年圆满审结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五督导组督办的“河南1号案件”,审结社会影响恶劣,涉张成功“1.26”系列恶势力犯罪案件5件。2023年审理的徐建敏等4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入选河南省政法委年度典型案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以专业审判、创新机制和社会责任践行司法为民,为平安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以警示未成年人识别并远离不法侵害为主题,结合真实案例改变拍摄系列微电影《好朋友》《青春不“毒”行》,并获得“金法槌奖”等多个奖项。该庭室2022年2024年分别被郑州市中院人民法院授予“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扫黑除恶工作先进集体”,2024年获得中级人民法院“集体嘉奖”。



登封市人民法院  卢店人民法庭


登封市人民法院卢店人民法庭。现有人员5名,员额法官1名,团队负责人屈逍婷。2022年至2024年受理案件888件,审结875件,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275件,审结249件。审限内结案率100%,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载体,创新推出“1+N”集中连片联调法,凝聚基层组织负责人、乡镇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行业调解等多方力量,以调解带动关联质效指标稳步提升。2024年法庭调解214件,调解率41.31%,服判息诉率94.97%。2025上半年调解148件,调解率59.43%,服判息诉率100%。调解工作经验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专刊刊登。融入基层治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注重发挥法庭职能,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综治中心解纷流程及优势在法庭显著位置公示。做实法官包村,实现“一村一法官”全覆盖。扎实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发放诉讼和执行风险告知书,引导申请诉前保全,以保促执。调解贯穿审判全程,审调结合、以调促执。裁判文书遵循“可执行性”标准。设立执行专班,采取主动约谈、履约督促和动态跟踪措施,推动矛盾化解。2024年,执行完毕率52.63%,执行到位率53.80%,首执终本率31.57%。2017年10月被中共登封市委政法委员会、登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十佳基层政法单位”;2024年2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嘉奖”。团队负责人屈逍婷2023年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第四季度调解标兵”,2024年、2025年多次被本院评为月度季度年度办案业绩突出人员。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室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现有干警31人,其中正式干警20人,办公室主任李冰。近年来,办公室紧紧围绕郑州中院党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次荣立集体三等功,1人被评为“全国法院办公室工作业绩突出个人”,1人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个人”,5人获评市级以上表彰荣誉。一是强化“参谋”意识,做好以文辅政。整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度汇编》三册,顺利完成100余万字的《郑州法院志(1986—2023)》编纂工作,为全院干警提供业务标准指导及政务规范指引。二是不断提高信息工作凝聚力和战斗力。2022年以来,编发动态930余期。刊发《调研信息专刊》62期,《法院工作简报》65期,被省法院评为2023年信息工作优秀中级法院。三是落实为基层减负,切实精文减会。2025年以来召开现场会议97场,同比下降8.5%;印发文件862件,同比下降23.9%。2022年以来高标准完成上级法院接待迎检、其他省市政法单位接待60次,外事接待3次,圆满完成张军院长、西南五省人大代表,阿拉伯国家、老挝及埃塞俄比亚国家法官来调研重要接待工作。四是坚持能动履职,把提高服务效能贯穿办公室工作全过程。2022年以来,流转各类公文97000余件,线下承办签批密码电报、机要文件3000余件。推行档案数字化管理,2022年以来接收各类案卷14万卷,电子阅卷室日均接待人员40人次。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薛永松


薛永松,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结案1085件,今年上半年结案239件。2022年至今,上诉率为13.4%,审限内结案率为99.5%,申诉申请再审率为12.6%,调解率为27.3%。业务能力强,其办理的《河南小李补胎服务有限公司诉谭双有商业诋毁纠纷案》该案被评为2021年度河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件典型案例,入选全省法院第七批参考性案例,2023年被最高法院评为抓实公正与效率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威海奥孚苗木繁育有限公司诉河南省郑果红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入选全省法院第八批参考性案例,被最高法院评为第三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首批入选案例库;中交大建(西安)桥梁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中隧桥波形钢腹板有限公司、周亚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全省法院第九批参考性案例,被最高法院评为2022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其办理的郑州某某租赁有限公司诉张某传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马某诉中国某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件质量过硬,2022年、2023年无一件被发改案件。2013年、2019年、2020年、2021、2022年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16年、2023分别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文兵


李文兵,男,汉族,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2020年9月任四级高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结案1357件,2025年上半年结案281件。2022年至今,上诉率为6.67%,调解率为26.15%。李文兵同志历经研究室、审管办、民四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立案一庭等多部门、多岗位历练,熟悉民事审判、审判管理、立案诉服等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贴实战需要,认真钻研,勤于思考,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为人正直,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性格沉稳,遇事冷静,善于协调各方关系,能够妥善处理复杂和突发问题;在工作中具有“匠心”,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始终潜心钻研、臻于至善。先后于2014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分析先进个人;2013年、2020年、2022年分别荣立个人二等功;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9年、2021年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2014年荣获第二届郑州市法院系统“青年岗位标兵”荣誉称号,2020年度被评为郑州市“绿城卫士”。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磊


张磊,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判员、一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共受理案件1313件,审结1301件,2025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218件,审结215件。2022年至今,上诉率为4.85%,审限内结案率为97.73%,申诉申请再审率为10.29%,调解率为23.75%。在家事纠纷案件审理中,把“如我在诉”的工作作风贯穿始终,从天理、国法、人情角度为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力促案结事了人和。在合同类审理中,通过调解优先、柔性解纷等方式,缩短诉讼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为企业纾困解围,充分展现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担当。主审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如“被告人赵某群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毛某林故意杀人案”等,均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被告人从重从严从快作出判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对未成年被告人给予帮扶教育,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2024年受聘为郑州市明德中学法治副校长,先后十余次到校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教育效果突出。2020年度、2024年度获个人嘉奖,2023年度获个人三等功。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康熙


康熙,女,汉族,198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受理案件2797件,审结2758件,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617件,审结401件。审限内结案率99.17%,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83%。办案效率高,该同志善于各个案件分繁简、分阶段处理,在诉讼各个阶段运用不同方法,如借助案例法、换位思考法、互动调解法、亲情呼唤法等,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耐心细致给当事人做工作,在司法普法的同时,彻底化解纠纷。业务能力强,多次获得郑州市中院、金水区法院月度、季度、年度办案标兵,且调解能力突出,审理的很多疑难复杂案件都以调解方式结案,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调研能力突出,撰写了《探讨违法所得中合法经营收益的追缴原则》《“请托”问题的裁判研究》等论文。(2023)豫0105民初34770号案件判决书于2024年被郑州大学法学教授选评为优秀法律文书。2022年荣获全市法院个人嘉奖、全市基层法院2022年上半年度办案标兵、全市法院办案(网上办案)竞赛活动电子送达竞赛优秀奖,2023年被评为全市基层法院2023年度办案标兵并荣立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2024年被评为全市基层法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业绩突出人员。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陈鹏飞


陈鹏飞,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一级法官,现任二七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近年以来,该同志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做好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先后被上级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1次,并多次被评为单项工作先进个人。该同志到执行局工作以来,先后负责综合事务协调、执行质效管理、执行异议审查、执行信访等工作,均能较好完成任务。该同志总结撰写的“二七区构建执行联动大格局破解执行难”经验材料入选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典型案例(河南唯一),省高院胡道才院长批示给予肯定。在执行异议案件办理中发现并处理的案外人伪造虚假离婚协议逃避执行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发布,也被写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人大工作报告。主持二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以来,狠抓执行质效管理,2024年主要执行质效指标进入全市前3名全省前30名,该院执行局年度绩效考核取得全市第二名的较好成绩;2025年5月,该院执行局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李晓玲


李晓玲,女,汉族,198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须水人民法庭庭长,审委会委员,一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受理案件3089件,审结3078件,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565件,审结417件。审限内结案率98.48%,上诉率1.53%,申诉申请再审率0%,发改率0%。她总结的“三快三细”工作法(快立案、快送达、快结案;细阅卷、细调查、细释法),为又快又好办理案件奠定基础。2022年以来,案均审理周期23天,调解率44.87%,2022年3月曾作为优秀调解能手代表在全市法院调解经验交流暨调解技能培训会上分享调解经验。担任须水法庭党支部书记期间,她创新“党建+审判”模式,推动须水法庭获评“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党支部被中原区委组织部授予“优秀党支部”称号。担任法庭庭长后,她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导构建“法官+民调员”的双核配置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在一起某物业公司起诉53户业主的物业纠纷案件中,她“手把手”指导民调员走访调查、找寻双方矛盾焦点,然后有针对性地做调解工作,促成36户业主与物业公司在诉前达成和解。2022年2月被郑州中院授予“调解能手”称号,2024年4月被郑州中院授予“个人嘉奖”一次,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2023年2月被中原区委区政府评为“十佳中原卫士”。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范利辰


范利辰,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一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结案1253件,今年上半年结案211件。2022年至今,上诉率为16%,审限内结案率为100%,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调解率为26.54%。业务能力强,曾主审郑州中院指定审理的美中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为郑州市问题楼盘攻坚化解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可借鉴经验,成为府院联动解决问题楼盘的实例和典范。在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多次荣获我院“办案能手”、“年度先进工作者”、“裁判文书制作能手”及“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多次荣获郑州市中院“办案标兵”称号,2022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23年所带领的民一庭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工作能力十分突出。该同志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保持了共产党员的鲜活本质。在工作中,该同志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公正司法、廉洁司法。能够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和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各项廉政规定,踏踏实实办案、清清白白做人,认真践行为民司法和公正司法的办案宗旨,一身浩然正气,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张林利



张林利,女,汉族,1981年5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受理案件511件,审结511件,审限内结案率98.23%,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十余年来长期深耕于民事审判领域,熟悉各类传统民商事案件的裁判规则,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素养过硬。在办理大量案件的同时,还承担调研及综合材料工作,其撰写的学术论文曾分获河南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三等奖、优秀奖。作为院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在完成较重审判任务的同时,立足本职,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精细化审判管理,通过法官专业会议及发改讲评促使案件质量提升,狠抓执行规范化与执行质效,2024年以来惠济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有了显著提升,2025年第二季度末,惠济法院审判执行主线指标全部进入最高院合理区间,全部退出全省后30名。2013年被评为“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2014年被评为郑州市“十佳女法官”、郑州市三八红旗手,2016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十大优秀法官。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获个人嘉奖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2016年8月荣立个人二等功。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匡鹿颖


匡鹿颖,女,汉族,1988年7月出生,群众,现任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结案1168件,今年上半年结案345件。2022年至今,上诉率为2.58%,审限内结案率为100%,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26%,调解率为30.73%。2019年3月办理速裁案件,始终坚持勇挑重担、冲锋在前,时刻秉承“要速度,也要温度,更高效,也更公平”的“速裁精神”,持续深耕速裁快审工作,全力当好“速裁尖兵”。同时,牢固树立“一次办好”工作理念,充分沟通、释法明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到位,力求做到“审判质量不降、办案效果不减”,一审服判息诉率始终保持在90%左右,无一超审限结案、无一重大信访案件,以效率求突破,以质量护公正,确保速裁案件“精、准、稳”。疫情期间,作为“孕妈”法官仍坚守岗位一线,依托“云审”妥善化解一起跨省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助力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彰显履职尽责、司法为民的责任与担当。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稳妥处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20202022年度,多次被郑州市中院评为月、季度、半年、全年“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21年4月,被上街区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23年12月,被郑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瑾


孙瑾,女,汉族,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孙瑾同志办案数量与质量始终位居全院前列。2019年至2024年,累计结案16060件;今年上半年,已结案1534件,其中民事案件807件,上诉率1.90%,审限内结案率98.99%,申诉申请再审率0.18%,调解率42.69%。凭借扎实的业绩,她连续数十次获评我院“优秀办案标兵”,连续年荣立“三等功”,多次斩获“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中层干部”等荣誉。

身为立案庭庭长,孙瑾始终将党的方针政策作为行动指南,锚定“守好司法为民第一关”的职业使命,扎根立案庭各项工作。在她的带领下,立案庭多次荣获“先进集体”“先进审判团队”“榜样审判庭室”“文明庭室”等荣誉称号。同时,她积极带领团队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凭借出色的表现多次斩获“文艺汇演优秀奖”。此外,她带领立案庭积极组织并配合单位开展各类接待活动,凭借扎实的业务能力和优秀的综合素质,个人荣获“优秀讲解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孙瑾同志以其出色的表现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先进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崔亚东


崔亚东,男,汉族,1976年12月生,群众,现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大马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受理案件3859件,审结3604件,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1269件,审结1055件。2022年至今,上诉率4.08%,审限内结案率99.62%,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00%,调解率50.76%。办案效率高,今年上半年各项质效指标均为优。业务能力强,善于带队伍。铸牢政治忠诚,坚守司法初心。该同志能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该同志注重通过调解实质化解矛盾纠纷,调解率为50.76%。护航发展大局,筑牢稳定基石。该同志为国际陆港、新能源汽车城等全省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协助党委政府依法实质化解征迁引发的信访问题。2022年以来,该同志审结的124件征迁类案件,实现了“零信访”。心系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该同志积极服务国际陆港、“比亚迪”等重点企业,走访问需;关注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为小微企业制定常用合同模板,从源头降低小微企业经营风险。融入基层治理,践行“枫桥经验”。该同志做实“一村一法官”制度,充分挖掘辖区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创新开展“法律大集”等普法活动;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定期邀请各界人士为法庭把脉支招;能动履行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培养出一批骨干调解员;协助完善村规民约,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提升。充分向内挖潜,打造过硬队伍。该同志通过精准定岗发挥干警特长、精准培养制定成长计划、精准激励实施绩效考评的机制,打造出一支过硬队伍。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杨世俊


杨世俊,男,汉族,198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结案3109件,今年上半年结案415件。2022年至今,上诉率为8.8%,审限内结案率为96.68%,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257%,一审裁判被改判率0.589%。业务能力强,与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管委会分别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召开府院联动例会28次。其中在处理一批涉辖区拆迁补偿系列案时,组织管委会、办事处和拆迁户代表多次召开座谈会,指导双方在理解拆迁协议和政策的前提下,厘清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最终这批案件大部分撤回了在本院的起诉。工作有创新,联合辖区2个政法委、18个办事处设立矛盾纠纷化解巡回法律服务站,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社会治理工作,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2025年5月份,受服务站指派,参与某小学某霸凌事件评估研讨会,并给予专业法律指导,使该事件得到准确定性,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受到评估委员会一致好评。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被嘉奖,2024年被授予三等功。



巩义市人民法院 杨晶媛


杨晶媛,女,汉族,199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巩义市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副庭长、三级法官,2023年10月成为员额法官,至2024年共受理民事案件685件,刑事案件24件,结案660件,2025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358件,入额至今,上诉率为3.53%,审限内结案率为100%,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1%,调解率为39.35%。办案效率高,2024年全年受理案件628件,办结579件,结案率90.3%,2025年上半年,面对持续增长的案件压力(新收296件,旧存62件),她带领团队结案303件,结案率84.63%,调撤率69.63%。业务能力强,2019年负责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工作,工作经验获全省推广;2021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巩义法院被评为“巩义市优化营商环境年度先进单位”,并在省级评价中荣获全省第3名的优异成绩。2024年负责永安法庭工作后,法庭被评为“巩义市人民法院先进集体”。调研能力突出,2022年撰写的《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荣获巩义市优秀奖。撰写《司法建议书》《辖区矛盾纠纷态势分析报告》《季度司法白皮书》7篇,及时送交辖区镇办主要领导,助力多元解纷。2019年、2020年两次被评为“巩义市优秀共青团员”,2020年被评为“巩义市扫黑英雄”,2022年被评为“2021年巩义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23年被评为“2022年巩义市营商环境先进个人”。



登封市人民法院 王天朝


王天朝,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登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四级高级法官。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在35年的审判生涯中,始终恪守法官职业准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精湛的业务能力守护公平正义。2022年至2024年结案617件,2025年上半年结案216件,办案数量在全院领先2022年至今,上诉率9.42%,审限内结案率98.5%,申诉申请再审率1.08%,调解率28.57%。工作业绩突出,2024年以来,上诉率降至6.07%,调解率提升至41.59%,办案总得分751分,位居全院第一。业务能力强,主审的孟某、成某等60余名被告人电信网络诈骗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严谨的审判思路,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被新华社等多家媒体报道。职业操守过硬,从业35年,恪守法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所办案件无一件错案,用实力诠释了“公正司法”的内涵。永葆职业热忱,凭着对法官职业的无限忠诚与热爱,数十年如一日,无私奉献,守护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1999年3月、2001年12月两次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03年被评为登封市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卫士;2012年被评为郑州市十佳政法干警。2024年办案业绩位居全院第一,荣获全院年度“办案业绩突出人员”和“调解业绩突出人员”称号,2025年上半年被评为全院“办案业绩突出人员”。



荥阳市人民法院 任丙申


任丙申,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荥阳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一级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三十余年,始终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使命。他政治立场坚定,严守纪律、规矩,审理案件注重法律、政治、社会效果统一,彰显过硬政治素养。业务能力突出,累计审结案件6800余欠无一错案,2022年至2024年结案2409件,今年上半年结案238件,上诉率仅为2.13%,审限内结案率为99.2%,以高质量审判赢得群众认可。2013年度被郑州市委政法委评为郑州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14年度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15年度被郑州市委政法委评为“平安郑州”杰出法治人物;2015年度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大基层法官”;2016年度被郑州市委政法委评为“绿城卫士”;2019年度荣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个人二等功”2016、2017、2023年度荣立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2022年度获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个人嘉奖”。工作中,他深化司法改革,推行繁简分流、类案检索标准化等机制;探索速裁、电子送达等举措实现“快办案”;以“判后寄语”延伸审判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他坚守廉洁底线,抵制干预诱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司法公信力。他用一个个公平的判决、一次次真诚的调解,践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铮铮誓言。



新密市人民法院 冯俊敏


冯俊敏,男,汉族,198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密市人民法院曲梁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2012年8月到新密市人民法院工作,2022年、2023年、2024年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严格落实党组工作部署,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出色完成了本职工作。2022年至2024年结案1472件,今年上半年结案 267 件。2022年至今,审限内结案率为98.24%,申诉申请再审率为 0.4%。特别是担任人民法庭庭长以来,克服基层条件艰苦,案多人少等重重困难,坚持秉公办案,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一案一策”、科学排庭,深入应用数字技术,拓展繁简分流机制运行场景,推行“日清周结”制度,创新了“四步调解法”,取得年结案率提升 35%、调解成功率突破31%的成绩,注重从实解决矛盾隐患,实行文书交叉核验,带领审理团队攻克60余件疑难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及发改率等质量指标长期处于优区间,连续9个月实现审判质效考核零扣分项,2024年度审判质效各项指标位居全院第一,为维护辖区稳定和群众利益做出了突出贡献。



新郑市人民法院  赵晓维


赵晓维,女,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12月生,35岁,洛阳市汝阳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法学硕士,2017年7月份进入新郑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立案庭、龙湖人民法庭、薛店人民法庭等任书记员、法官助理、审判员,现任新郑市人民法院薛店人民法庭副庭长,三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590件,审结1548件,审限内结案率98.8%,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894%。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401件,审结334件,审限内结案率98.8%,调解率52.25%,上诉率4.22%,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629%。赵晓维积极履行审判职责,全力抓好审判工作,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善于利用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敢于挑战疑难复杂案件,对每一起案件都认真负责,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深入挖掘矛盾形成的原因,妥善处理每一起案件,不仅让老百姓感受公平正义,也让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同时,赵晓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诚心诚意为当事人着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群众办事,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2024年,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嘉奖,获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第一季度“调解标兵”;2024年,获得新郑市人民法院第一季度“调解标兵”、“审判标兵”、第二季度“审判标兵”及2024年度“审判标兵”。



中牟县人民法院 王娜


王娜,女,汉族,198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中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受理各类民商事(含破产清算类)案件1349件,审结1288件,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331件,审结250件,审限内结案率99%,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办案效率高。该同志积极在团队内探索“分调裁审”机制,推动商事纠纷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办,大大缩短了案件的审理周期。近三年来她承办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类诉讼等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0%。业务能力强。该同志具有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面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注重纠纷的彻底解决,总能精准把握法律精髓,条分缕析案件事实,在法律适用的关键点上展现出敏锐的洞察力与精准的判断力,被当事人誉为“辩法析理、群众满意”的好法官。调研能力突出。该同志善于总结司法规律,其撰写的裁判文书,逻辑严密、论证充分、说理透彻,曾有多篇判决书被评选为优秀裁判文书、纳入优秀法律文书库。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被本院及上级院多次授予“办案标兵”“调解标兵”“个人嘉奖”“工作业绩突出人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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