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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失和酿纠纷 调解纾困聚亲情

发布时间:2025-08-19 17:20:48


 近日,新郑市法院辛店法庭法官联合当地综治办工作人员、村干部开展联合调解,一起兄弟间因住宅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新郑市法院辛店法庭以生动实践助力基层治理的做法受到群众好评。




缘起:屋檐下的纷争

张某军与张某新是新郑市某村的亲兄弟,两家住宅南北相邻,均坐北朝南,两家之间没有宅前路。2023年,张某军突然发现自家北屋几个房间内墙潮湿,墙皮大片脱落,地面泛着潮气,屋内的物品也受潮发霉。

  张某军绕着房子检查,发现弟弟张某新家的石棉瓦棚紧贴着自家北墙,他家的厕所也离自家墙极近,两棵核桃树枝也搭在了自家墙头。张某军认定,下雨天雨水顺着棚子、厕所、树枝全溅到自家墙上,造成自家北屋潮湿。

  张某军找张某新理论,张某新却理直气壮反驳,当初盖厕所是经过张某军点头同意盖的,石棉瓦棚没借张某军家的墙承重,树长在自己家院子里,跟张某军家潮湿没关系。兄弟俩为此吵得面红耳赤,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双方始终不肯让步。于是,张某军一纸诉状将张某新告到法院,要求拆除棚子、厕所,移走树木。




僵局:法庭上各执一词

法庭上,兄弟俩仍是针尖对麦芒。张某军提供宅基地审批表和村委会证明,称村里规划明确,后排房子离前排得留1米距离作为集体公共区域,而张某新家的棚子、厕所占了全部公共区域。

  张某新则提供庭院照片辩解,自家宅基地尺寸是村里统一规划的。此外,他家的石棉瓦棚和厕所已使用多年,张某军此前从未反映过房屋潮湿问题,张某军家房屋潮湿是因其外墙未刷、内墙用白沙掺沙土所致,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

  辛店法庭庭长唐莹见状,为避免矛盾激化,决定去现场勘验查清事实。




破局:卷尺下的真相

唐莹带着书记员来到张某新家,用卷尺测量发现,从张某新家北墙到张某军家北墙,确实是17米,比1997年法院认定的16米宅基地多了1米。

  张某新坚持认为,多出的1米是集体允许使用的,自己建棚子合情合理,而张某军则认为,越界占用就该拆除。第一次勘验结束,双方仍各持己见,调解不欢而散。唐莹又到村民组进一步核实情况。

  该村村民组组长唐某拿出《关于某村六组宅基地现状的说明》解释,根据村里当年统一规定,第二排及以北其他民房靠南紧贴前排房东西方向有1米属集体公共区域,可供前排村民建房、修房立架子和房檐落水使用,同时考虑安全、美观等因素,允许后排村民建房垒院墙时将这1米的公共区域圈到院内,但其他建筑物应与前排房屋保持1米距离。

  理清来龙去脉后,唐莹拉着张某新来到两家宅基地边界处,指着地上的丈量标记说,这多出的1米经村里证实,确实是集体公共区域,并拿出《关于某村六组宅基地现状的说明》,指着其中有关条款耐心向张某新解释,根据相关规定,其他建筑物应与前排房屋保持1米距离,此处只能垒院墙,不能修建厕所、棚子这类设施。唐莹进一步说明,厕所南北正好1米,紧挨着张某军家北墙,旁边的两棵核桃树,也种在这1米范围内,下雨时,厕所屋顶的雨水、树叶上的积水直接溅到墙上,加上张某军家外墙没粉刷,内墙还是白沙掺沙土的,本来就容易吸水,时间一长就潮湿了。


和解:多方合力解心结

为彻底化解纠纷,唐莹特意联系了村干部和辛店镇综治办的工作人员,邀请他们一同到法庭参与调解。在调解室里,各方落座后,唐莹给张某军、张某新端来茶水,让两人稍稍休息,随后再次向二人讲清利害关系,希望他们都能客观地看待这起纠纷。

  最终,在唐莹和各方的见证下,张某军、张某新签订了调解协议,兄弟俩握手言和,这场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稿件来源:新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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