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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活用纸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6 14:45:17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活用纸采购项目,按照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采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2025年度生活用纸采购,预算费用为230000元/年,合同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51月1日以来交纳的社保缴纳证明(银行扣款回单或相关部门开具的票据)及纳税证明(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其中任意1个月即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开始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相关事宜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日

2.报名邮箱:zycaigouzy@163.com

3.报名文件中应当明确公司名称、联系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理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4.评审时间:另行通知(通过报名邮箱通知)

5.联系人:王老师  牛老师 0371-69520421

四、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见规格指标要求及拟采购量;

2.合同期限:1年;

3.送货期限:采购人发出供货指令后2日内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企业标准;

5.付款方式:根据每月实际供货量,按月结算付款;

6.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月均用量、规格及报价

序号

物品

名称

规格指标要求

月均用量

以实际

发生为准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供应商

报价

1

维达V2239抽纸

100%原生木浆,

执行标准:GB/T 20808,优等品;

3层,130抽/包,133mm*195mm/张;

23箱

48包/箱

1.98元

 

2

维达VS2861擦手纸

原生木浆,执行标准:GB/T24455,优等品;

2层,150抽/包,208mm*226mm/张;

89箱

20包/箱

5.5元

 

3

维达V4688卫生纸

100%原生木浆,执行标准:Q/VD 4,优等品;

4层,180g/卷,138mm*114mm/节。

63包

60卷/包

1.93元

 

五、评审方法

1.供应商对指定的三种生活用纸中的一种或多种的单价进行一次且不可更改的报价。

2.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报价,确定资格符合条件、满足所有技术和商务要求且单一品种单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该种生活用纸的成交供应商。

每种生活用纸产品只能有一个成交供应商,一个供应商可以成交多个生活用纸产品。

3.如果供应商报价报价明显偏低,可能影响供货质量或服务的,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给出书面的合理说明或解释。供应商不能给出的合理说明或解释,或者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说明或解释理由不合理、不充分的,应当按照资格符合条件、满足所有技术和商务要求且单一品种单价报价由低到高顺序,顺延确定下一个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为保证产品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印章的产品质量承诺

六、评审注意事项

1.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指定的物品名称及其规格指标要求进行报价;

2.请各供应商务必*携带样品参加采购评审;

3.为便于评委对比价格,各供货商必须以最小单位报价;

4.任意一项产品的报价超过其单价最高限价的,将导致该项产品报价无效。

5.响应文件一正三副胶装,密封好于评审时带至评审现场;

6.评审地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审判楼306室(东门进入大院,从立案大厅大门进入东审判楼,乘电梯至3楼)。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供应商使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专用邮箱须知

附件2:供应商参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行采购项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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