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豫01破26号之一
2025年3月20日,河南酷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凡公司)以与全体债权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为由请求本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本院认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本案中,债务人酷凡公司已与本案唯一债权人刘欢达成和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可。酷凡公司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3月26日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结酷凡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