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豫01破13号之一
2024年9月9日,本院根据霍瑞同的申请裁定受理郑州扬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扬胜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会议会展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知识产权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根据郑州扬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的调查结果,扬胜公司资产总额为0元 ,负债为68160.10元。管理人以扬胜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亦没有重整与和解的可能为由,向本院申请宣告扬胜公司破产。本院认为,依据管理人对扬胜公司资产及负债的调查结果,可以认定扬胜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和解或重整可能,符合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3月14日裁定宣告郑州扬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