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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保安雇来“家贼” 保安员狂伸黑手

  发布时间:2004-07-15 09:32:38


    雇保安公司的保安来看管单位的财物、防止财物被盗。但却没有料想雇来的三名保安员却是“家贼”。三名保安员利用其当班、值班的便利条件,在短短的二十余天里,单独或者结伙大肆盗窃看管单位的财物达11400元。2004年7月9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保安员大肆盗窃单位财产的犯罪案件,被告人高占超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郝文全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陈鹤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现年18岁的被告人高占超、郝文全、陈鹤均系郑州市中原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清贫的生活同周围五彩缤纷的社会形成的强烈反差使几人总感觉到自己囊中羞涩,当他们看到每天出入单位的人都比较有钱,便起了盗窃看管单位钱财的邪念。2004年1月15日凌晨3时许,高占超趁其当晚值班时,伙同他人窜至其看管单位、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330号院地下车库,盗走刘某价值1400元的银灰色“祥龙”牌电动自行车一辆。看见高占超盗窃后没有被人发现,郝文全也于2004年2月1日凌晨5时许,利用其当班的便利条件,伙同他人窜至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320号院地下车库,盗走赵某价值4500元的豫AB6879黑色“光南”KN125摩托车一辆。一次次的盗窃成功刺激着几人的犯罪欲望。2004年2月5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高占超、陈鹤预谋后,利用其当班的便利条件,窜至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330号院地下车库,盗走王某价值4000元的豫A95793红色“五羊”125摩托车一辆。2004年2月8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高占超窜至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330号院地下车库,盗走吴某价值1500元的豫A18950红色“五羊”125摩托车一辆。当高占超转移赃物时,因其形迹可疑被巡警抓获,随之被告人陈鹤、郝文全也一一被抓获归案。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占超、郝文全、陈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或单独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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