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豫01破4号之一
2024年7月10日,本院根据薛晓燕的申请,裁定受理河南十二生肖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十二生肖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十二生肖公司已停止经营,且名下无可供清偿的财产,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本院认为,十二生肖公司现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和解或重整可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0月30日裁定宣告河南十二生肖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河南十二生肖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